五、論述題
1.幼兒園環境創設的原則是教師在創設幼兒園環境時應遵循的基本要求。這些原則貫穿于環境創設的各項工作之中,對環境創設的每一步都具有指導作用。在環境創設的過程中,只有認真貫徹這些原則,才能更好地發揮環境的教育價值。
(1)環境與教育目標的一致性原則,指環境的創設要體現環境的教育性,即環境設計的目標要符合幼兒全面發展的需要,與幼兒園教育目標相一致。幼兒園環境必須強調目標意識,要有利于幼兒體、智、德、美諸方面的全面發展,而決不允許與教育目標相悖的因素存在。因此,創設環境時,目標是依據,應把教育目標落實到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及其每一項具體的活動中。
(2)發展適宜性原則,指幼兒園環境創設要符合幼兒的年齡特征及身心健康發展的需要,促進每個幼兒全面、和諧地發展。從一般年齡特征來看,小班、中班、大班幼兒在身心發展特點上的差異是非常明顯的,其身心發展所需要的環境也不盡相同。因此,教師要根據幼兒不同的年齡特征為其提供適宜的發展環境。
(3)幼兒參與性原則,指環境的創設過程是幼兒與教師共同合作、共同參與的過程。環境的創設過程應該是一個積極的教育過程,培養幼兒的主體精神、責任感、合作精神。
(4)開放性原則,指創設幼兒園環境時應把大、小環境有機結合,形成開放的幼兒教育系統。通過大小環境的配合,主要是與家庭、社區的合作,互相取長補短,同心協力,在一個開放的系統中,培養適合新時代要求的幼兒。
(5)經濟性原則,指創設幼兒園環境應考慮不同地區、不同條件園所的實際情況,做到因地制宜、因陋就簡。
2.準備環境、控制環境、調整環境,這就是教師在幼兒園環境創設中的重要作用。教師是環境的命脈,環境中的物質材料、人際因素以及與幼兒的關系和相互作用都是由教師來調控的,幼兒在環境中的活動也是由教師直接或間接引導的,沒有教師的主導作用,幼兒在環境中的發展是不可能實現的。
(1)準備環境。準備一個與教育相適宜的環境是教師的職責。教師在準備環境時的作用主要表現在:第一,讓環境蘊含目標,即教師必須帶著明確的目標來準備環境,將周圍的人際因素和物質條件精心地加以組織,讓環境中的一切負載教育的信息,讓環境去告訴幼兒該做什么;第二,讓幼兒感興趣,更使其增加興趣,即環境要體現教育目標,也必須符合幼兒的需要和興趣。但是,幼兒現存的興趣無論廣度和深度都有限,他們對自己的需要也往往不能意識到。因此,只要是幼兒發展所必需的東西,應當將其納入環境中,并引導和發展幼兒的興趣;盡可能讓幼兒感到環境的創設是由自己而不是教師決定的。
(2)控制環境。教師控制環境的作用是指教師能利用環境來激發和保持幼兒的活動積極性,能幫助幼兒利用環境的條件來發展自己。教師控制環境的作用,大致有幾個環節:誘導幼兒進入活動;幫助幼兒展開活動;指導幼兒解決紛爭、困難或情緒問題;幫助幼兒結束活動。
(3)調整環境。環境不是凝固的、僵化的、一成不變的,它必須隨著幼兒的興趣、需要、能力以及教育目標、客觀條件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經常調整環境,使它保持適合幼兒發展的最佳狀態,是教師的重要作用。
3.對環境創設含義理解的誤區,主要是對物質環境創設含義的理解失之過窄,將精神環境創設和物質環境創設的關系分割開來,表現在:
(1)將幼兒園環境創設主要理解為物質環境的創設,忽視或分割了精神與物質環境創設的關系。物質環境的創設固然重要,由于它具備其直觀性、生動性、形象性,因此對教師來講,認為很容易被接受和掌握。符合幼兒需要的物質環境應該豐富多彩,能激發孩子愉悅的情感,覺得溫馨、有安全感。如果幼兒園及活動室里四壁空空,缺乏幼兒活動材料,孩子無所事事,感覺冰冷生硬、不安全,則會產生厭園情緒,并導致幼兒的被動活動。同樣,雖然環境、材料豐富,但教師不能營造對幼兒具有激勵作用的良好人際環境和精神氛圍,孩子也沒有歸屬感。
(2)將幼兒園環境創設主要理解為空間的布置、設施設備的提供,而沒有包含材料,特別是幼兒活動的材料。
(3)將幼兒園園內環境創設主要理解為班級環境的創設。
(4)將班級環境創設主要理解為墻飾。
(5)將墻飾主要理解為主(大)墻飾。
這種理解帶來的偏差,從有的幼兒園制定的導向性檢查標準中可看到,從教師們把主要精力花在某一個方面上也可看到。《幼兒園教育綱要》不但強調廣義的環境(包含了多個方面),同時也強調了環境中各部分之間的密切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