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分析題(本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61、丁某與許某均是某中學初一學生。2008年6月,體育課授課內容為練習投擲鉛球,老師在課前準備階段一再強調安全問題。體育課中間休息期間,丁某與許某比賽誰投擲的鉛球遠,由于沒有正確掌握投擲要點和方法,許某投擲的鉛球正好擊中丁某的頭部,造成其顱骨骨折。后丁某的父母要求學校與許某共同賠償各種經損失2萬元.但學校與許某拒絕承擔,最后,丁某的父母將學校與許某告上法庭。
結合相關教育法律知識分析此案例。
62、某校初中二年級學生費某平時紀律松散,經常遲到,上課與鄰座講話,經老師多次教育仍無改變。該生家長因忙于做生意,對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趙老師照然多次與其父母聯系但沒有找到其父母。趙老師認為,如果繼續讓費某隨班學習,會給其他同學帶來不良影響,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費某談話,要求其自動退學。費某在老師的壓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厭學心理,便于2007年5月20日,未經家長同意,輟學回家。
試運用教師職業道德知識對趙老師的做法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