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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難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界定】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混潛行為
混淆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采取不實手段對自己的商品、服務做虛假表示、說明或者承諾,或者不當利用不同類別的商業標識制造市場混淆,使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二)商業賄賂行為
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①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②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③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虛假宣傳和虛假交易行為
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侵犯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五)不正當有獎銷售
經營者進行存在下列情形的有獎銷售:
①所設獎的種類 、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②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③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六)詆毀商譽行為
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七)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
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應當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各項規定。
①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
②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
③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④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鞏固習題】
【多選題】下列購銷行為中,應以行賄或者受賄論處的有
A. 經營者銷售商品,以明示方式給予中間人傭金,且如實入賬
B. 經營者銷售商品,以明示方式給予對方現金,且未如實入賬
C. 經營者購買商品時,接受對方以明示方式給予的折扣,且如實入賬
D. 經營者銷售商品時,在賬外暗中以實物方式退給購買單位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
【單選題】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界定,不屬于混淆行為的是
A.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簡稱的
B. 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的
C.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網站名稱的
D. 經營者對其商品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
了解自身知識儲備水平,對于后續備考十分重要!隨著2021年執業藥師報考人數的減少,考試難度將進一步提升!考生絕不能因此而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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