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鋼設計院工程造價咨詢部原經理馮樹賢等3人,在負責中華世紀壇工程標底編制過程中涉貪一案發回重審后,前天在市一中院再次開庭。面對檢方涉嫌貪污罪指控,馮樹賢拒絕認罪,堅稱“自己提取的是合同約定的信息費”。
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開庭。此前,市一中院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后,石景山法院依然以貪污罪判處馮樹賢11年有期徒刑。
面對檢方的指控,馮樹賢對拿錢的經過不持異議,但拒絕認罪。他表示,單位內部有規定,拉來的項目,不管是外人還是單位自己人,都可以拿到30%的信息費。他和單位之間,實際上是承包關系,按照內部承包協議,自己可以提走30%。“檢方現在指控我拿了103萬,仔細算算,我應該拿140萬,是拿少了。”
此前,檢方指控馮樹賢在編制世紀壇工程標底的時候,收受其他單位15萬元。對此指控,馮也予以否認。他稱,該標底經過多家單位審核,不可能造假。
馮樹賢的律師吳寧當天為馮作了無罪辯護。他認為,案件涉及的金錢,依據雙方的約定,屬于馮的合法所得,不能將其認定為犯罪。檢方則指出,馮用冒名的方式,領取了上述單位公款,已構成貪污罪。
當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