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延期還款)
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人和債權人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將來還款額是固定的)
(1)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于當期確認計入損益(營業外收入)。重組后債務的賬面余額為將來應付金額。
(2)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如修改后的債務條款不涉及或有應收金額,則債權人在重組日,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后債權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債權人已對該項債權計提了壞賬準備,應當首先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
或有應收金額,是指需要根據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應收金額,而且該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例6】甲公司20×6年12月31日應收乙公司票據的賬面余額為65 400元,其中,5 400元為累計應收的利息,票面年利率4%。由于乙公司連年虧損,資金周轉困難,不能償付應于20×6年12月31 日前支付的應付票據。經雙方協商,于20×7年1月5 日進行債務重組。甲公司同意將債務本金減至50 000元;免去債務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將利率從4%降低到2% (等于實際利率),并將債務到期日延至20×8年12月31 日,利息按年支付。該項債務重組協議從協議簽訂日起開始實施。甲、乙公司已將應收、應付票據轉入應收、應付賬款。甲公司已為該項應收款項計提了 5 000元壞賬準備。
根據上述資料, 乙公司和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乙公司的賬務處理
第一,計算債務重組利得
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 65 400
減:重組后債務公允價值 50000
債務重組利得 15 400
注:將來應付款=本金50000+利息(50000×2%×2)=52000元。折成現值為50000元(折現率為2%)為將來應付款的公允價值。
第二,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65 400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5000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15 400
(2)20×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1 000
貸:銀行存款(50000×2%) 1 000
(3)20×8年12月31日償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財務費用 1 000
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50 000
貸:銀行存款 51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