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例題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
【答案】√
(五)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1、股東會
(1)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
(2)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但“合并、分立、解散、增減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3)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例題1】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有權決定的事項有( )。
A、解聘或者聘任公司經理
B、對合并、分立、解散作出決議
C、對增減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D、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答案】A
【例題2】某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由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資。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國有獨資公司的下列事項中,應當由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有( )。
A、增減注冊資本 B、公司分立
C、發行公司債券 D、申請破產
【答案】AC
2、董事會
(1)董事會中必須包括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他董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
(2)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也可以不設副董事長)。
(3)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解釋】董事長、副董事長并非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而是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指定”。
(4)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
(5)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3、監事會
(1)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相關鏈接】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
(2)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相關鏈接】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例題1】下列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2002年)
A、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
B、國有獨資公司必須設1名董事長和1名副董事長
C、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D、國有獨資公司監事由董事長任命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