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本章為本課程的次重點內容
主要包括
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內容,
其中有關《合伙企業法》的內容是本章的重點,需要考生加以關注。
對于有關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等規定可以與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和第四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結合起來學習。
本章重點內容為合伙企業,尤其是普通合伙人的基本規定和特殊規定。
本章內容建議大家在4個小時內完成學習。
要注意合伙人范圍的擴大,引入了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修改為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立;
個人獨資企業這里要注意的是:
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無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但是卻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關于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可以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這里以共有財產出資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家庭其他人的財產,在這個地方選擇題容易出題!
投資人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以后登記人應該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5日以內作是否可以登記的決定,
這里15日要注意記一下!
個人獨資企業的管理:
這是可以投資人自己管理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管理。
關于“不得對抗善意的第三人”這里應該說是比較簡單的,只要做一個相關的立體就可以掌握了,重要的是能用經濟法的相關詞匯來進行描述和思考。
解散和清算:
解散的4種情形容易靠選擇題或者是分析類的相關題目,其次是清償順序,誰在前誰在后這些都是固定的,只要把相關的知識點記住就可以了,這里還要注意的就是還有一個年限問題,持續償債的年限5年內為提出的,責任消失!
關于合伙企業這里要注意的是:
關于設立:這里分為兩種情況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他們的組成及無限連帶責任的承擔者要注意區分。
這里和個人獨資企業不同的是這里的登記年限是20天,個人獨資企業是15天。
關于合伙企業的財產應該予以重點掌握:
這里可以結合外商投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相關規定在以后章節加以區別。
財產轉讓時,轉讓給其他的人須經過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在內部轉讓時,無須同意,只需要通知其他的合伙人。
重點是最后一條:以其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時,也需要其它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否則無效,由此造成的第三人的損失,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事務執行:
共同執行(全體合伙人)和委托執行(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出合伙企業協議有約定的外,有6項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是哪6項要區分清楚。
第三章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本章為本課程的次重點內容
主要包括
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內容,
其中有關《合伙企業法》的內容是本章的重點,需要考生加以關注。
對于有關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等規定可以與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和第四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結
合起來學習。
本章重點內容為合伙企業,尤其是普通合伙人的基本規定和特殊規定。
本章內容建議大家在4個小時內完成學習。
要注意合伙人范圍的擴大,引入了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修改為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立;
個人獨資企業這里要注意的是:
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無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但是卻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關于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可以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這里以共有財產出資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家庭其他人的財產,在這個地方選擇題容易出題!
投資人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以后登記人應該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5日以內作是否可以登記的決定,這里15日要注意記一下!
個人獨資企業的管理:
這是可以投資人自己管理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管理。
關于“不得對抗善意的第三人”這里應該說是比較簡單的,只要做一個相關的立體就可以掌握了,重要的是能用經濟法的相關詞匯來進行描述和思考。
解散和清算:
解散的4種情形容易靠選擇題或者是分析類的相關題目,其次是清償順序,誰在前誰在后這些都是固定的,只要把相關的知識點記住就可以了,這里還要注意的就是還有一個年限問題,持續償債的年限5年內為提出的,責任消失!
關于合伙企業這里要注意的是:
關于設立:這里分為兩種情況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他們的組成及無限連帶責任的承擔者要注
意區分。
這里和個人獨資企業不同的是這里的登記年限是20天,個人獨資企業是15天。
關于合伙企業的財產應該予以重點掌握:
這里可以結合外商投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相關規定在以后章節加以區別。
財產轉讓時,轉讓給其他的人須經過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在內部轉讓時,無須同意,只需要通知其他的合伙人。
重點是最后一條:以其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時,也需要其它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否則無效,由此造成的第三人的損失,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事務執行:
共同執行(全體合伙人)和委托執行(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出合伙企業協議有約定的外,有6項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是哪6項要區分清楚。
在權利和義務中:
特別注意的是在義務中: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其他人合伙經營向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的利益的活動。
決議:這里主要注意合伙協議規定不得約定將全部的利潤分配給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合伙企業
表決辦法,不明確的可以進行表決。
利益分配:
約定--商定--按出資比例分攤--平分
合伙企業與第三人的關系:
合伙企業與的債務與合伙人的債務清償:
這部分作為重點應該重點掌握,比如連帶清償的要點、債務分擔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