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外資企業法律制度
(一)外資企業的設立
1.外國投資者設立外資企業,應向擬設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2.外資企業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導致資本發生重大變化,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驗資報告;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二)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2011年判斷題】
1.外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不得減少注冊資本。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的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的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三)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時,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外國投資者自己所有的;
2.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當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其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
(四)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期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的15%,并應當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I90日內繳清。
(五)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六)外資企業的組織機構由外國投資者自行設置。
(七)外資企業的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參加。
【鏈接1】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鏈接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鏈接3】合營企業清算委員會的成員應當在合營企業的董事中選任。董事不能擔任時,合營企業可以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擔任。
表3.6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的區別
項目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
外資企業 |
審批期限 |
3個月 |
45天 |
90天 |
外國投資者的投資比例 |
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不得低于25%; |
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國合作者的投資比例不得低于25%; |
100% |
注冊資本 |
經審批批準可減少注冊資本,也可以增加注冊資本 |
一般不得減少注冊資本,如減少須經審查機關批準 |
因合并、分立導致資本發生重大變化,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
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公司 |
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各方為合伙關系 |
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
出資期限 |
一次繳清出資的,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分期繳付出資的,合營各方的第一期出資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并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
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未約定的,由工商部門決定限期履行 |
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期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的15%,并應當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日內繳清 |
先行回收投資 |
不允許 |
經財政稅務機關等批準,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資 |
不允許 |
表3.7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的區別
項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
董事會性質 |
股東大會的執行機構 |
最高權力機構 |
最高權力機構 |
董事會人數 |
5~19人 |
不得少于3人 |
不得少于3人 |
董事長的產生方式 |
由董事會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
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 |
由合作企業章程規定,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 |
董事任期 |
3經 |
4年 |
3年 |
會議召開條件 |
過半數董事出席 |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
董事會決議 |
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
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
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
表3.8 各類企業相關事項的比較
項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 |
中外合資 |
中外合作 |
外資企業 |
個人獨資企業 |
合伙企業 | |||||
企業名稱 |
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 |
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 |
不得使用 |
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 | ||||||||
出資人及人數要求 |
2人以上,200人以下,自然人、法人、 |
50人以下, |
中方為公司、企業或 |
中方為公司、企業或 |
外國投資者包括公司、企業、經濟組織和個人 |
一個自然 |
普通合伙企業有2個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 | |||||
出資方式 |
貨幣、實物、工業產權、場地使用權等 |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 ||||||||||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
500萬元 |
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 |
沒有規定 |
沒有規定 | ||||||||
出資額的轉讓 |
可以自由轉讓,但是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 |
股東之間可以互相轉讓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須經其 |
須經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
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報審批機關批準 |
沒有規定 |
沒有規定 |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轉讓,須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 |||||
組織機 |
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為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一般為5~19人,為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成員不少于3人,為監督機構。 |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為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一般為3~13人,為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成員不少于3人,為監督機構。董事任期為3年 |
董事會成員不少于3人,為公司 |
具備法人資格的,一般設立董事會;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一般設立聯合管理委員會;二者都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 |
由外國投資者自行決定,一般外 |
可白行管理,也可以 |
共同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委托一人或數人執行合伙事務。對合伙人職權的限制不得對善意第三人。 |
|||||
協議或章程的制定 |
由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
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合營各方共同制定,審批機關審查批準 |
合作各方共同制定,審批機關審查批準 |
外國投資者制定 |
沒有規定 |
由全體合伙人共協議制定 |
|||||
利潤分配及責任承擔 |
股東以其認購的有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
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
按合作各方共同約定的協議分配 |
沒有規定 |
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 |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 |
|||||
實收資本繳納方式 |
可分期繳納 |
可分期繳納 |
可分期繳納 |
可分期繳納 |
可分期繳納 |
沒有規定 |
沒有規定 |
表3.9 特別決議及其通過方式
特別決議事項 |
通過方式 |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 |
1.修改公司章程; |
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
||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 |
1.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
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 |
1.修改公司章程; |
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董事會 |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董事會 |
1.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 |
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 |
表3.10 不同類型企業中特別決議事項的分類
有限責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國有獨資公司 |
合營企業 |
合作企業 | |
增減注冊資本 |
√ |
√ |
√ |
√ |
√ |
修改章程 |
√ |
√ |
√ |
√ | |
合并、分立、解散 |
√ |
√ |
√ |
√ |
√ |
發行公司債券 |
√ |
||||
變更公司形式 |
√ |
√ |
√ | ||
資產抵押 |
√ |
表3.11 有關會議通知時間的比較
會議性質 |
通知時間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 |
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會議 |
會議召開20日以前通知各股東 |
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股東大會 |
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各股東 |
無記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會議 |
會議召開30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會議 |
會議召開10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會議 |
會議召開10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或委員 |
本章小結
本章是幾部法律規范的集合,內容技為繁多,需要記憶的重點內容也較多。主要知識點體現如下:
(1)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征與事務管理。
(2)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企業的對比。
(3)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合伙人的退伙。
(4)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內容應重點關注,掌握有關出資和注冊資本的規定,尤其是“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關系”。
(5)對于三類外商投資企業,應該關注各自的出資方式、比例及期限;管理機構;解散清算等,
這些內容歷年考試出現客觀題的幾率較大。
相關推薦:
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考情分析(2008-2011)
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各章知識點匯總
考試專題: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章節突破試題 試題專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