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及修繕的核算
【例20-6】某事業單位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從A單位租入專用設備一臺,用于單位的事業活動。租賃合同規定,該設備的租賃期為6年,每年應支付的租金為80 000元。租賃期滿,該事業單位付清租金后,可用4 500元優惠價購買該設備。租入設備時發生運費及安裝費4 6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賬務處理如下:
(1)租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專用設備 489 100
貸:其他應付款——某租賃公司 484 500
銀行存款 4 600
(2)每年支付租金80 000元
借:事業支出 80 000
貸:固定基金 80 000
同時,借:其他應付款 80 000
貸:銀行存款 80 000
(3)6年后,用存款支付設備優惠款4 500元,購買取得該項設備
借:事業支出 4 500
貸:固定基金 4 500
同時,借:其他應付款——某租賃公司 4 500
貸:銀行存款 4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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