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著重于該金融資產與金融市場的緊密結合性,反映該類金融資產相關市場變量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進而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相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3.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9-2】 20x9年5月20日,甲公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購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的5%,支付價款合計5 080 000元,其中,證券交易稅等交易費用8 000元,已宣告發放現金股利72 000元。甲公司沒有在乙公司董事會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0x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x8年現金股利72 000元。
20x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5.20元。
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乙公司股票;當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4.90元。
2x10年4月20日,乙公司宣告發放20x9年現金股利2 000 000元。
2x1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x9年現金股利。
2x10年5月17日,甲公司以每股4.50元的價格將股票全部轉讓,同時支付證券交易稅等交易費用7 2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 20x9年5月20日,購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0 000
應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投資收益 8 000
貸:銀行存款 5 080 000
乙公司股票的單位成本 = (5 080 000-72 000-8 000)÷1 000 000 = 5.00(元/股)
(2) 20x9年6月20日,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x8年現金股利72 000元
借:銀行存款 72 000
貸:應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3) 20x9年6月30日,確認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 (5.20-5.00)×1 000 000 = 200 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乙公司股票 200 000
(4) 20x9年12月31日,確認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4.90-5.20)×1 000 000 = -300 000(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乙公司股票 3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5) 2x10年4月20日,確認乙公司發放的20x9年現金股利中應享有的份額 = 2 000 000×5%
= 100 000(元)
借:應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貸:投資收益 100 000
(6) 2x10年5月10日,收到乙公司發放的20x9年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100 000
貸:應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7) 2x10年5月17日,出售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銀行存款 4 492 800
投資收益 407 200
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1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成本 5 000 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價格 = 4.50×1 000 000 = 4 5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取得的價款 = 4 500 000-7 200 = 4 492 800(元)
乙公司股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 200 000-300 000 = -1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時的賬面余額 = 5 000 000+(-100 000) = 4 9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的損益 = 4 492 800-4 900 000 = -407 200(元)
同時,借:投資收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乙公司股票 100 000
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 -100 000(元)
【例9-3】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從二級市場購入丙公司債券,支付價款合計2 060 000元,其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40 000元,交易費用20 000元。該債券面值2 000 000元,剩余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末付息一次。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資料如下:
(1) 20x9年1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x8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2) 20x9年6月30日,丙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 300 000元(不含利息)。
(3) 20x9年7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x9年上半年利息。
(4) 20x9年12月31日,丙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 200 000元(不含利息)。
(5) 2x10年1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x9年下半年利息。
(6) 2x10年6月20日,通過二級市場出售丙公司債券,取得價款2 360 0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購入丙公司債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成本 2 000 000
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投資收益 20 000
貸:銀行存款 2 060 000
(2) 20x9年1月10日,收到該債券20x8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借:銀行存款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3) 20x9年6月30日,確認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300 000元(2 300 000-2 000 000)和投資收益40 000元(2 000 000×4%÷2)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丙公司債券 300 000
借: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貸: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40 000
(4) 20x9年7月10日,收到丙公司債券20x9年上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5) 20x9年12月31日,確認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100 000元(2 200 000-2 300 000)和投資收益40 000元(2 000 000×4%÷2)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丙公司債券 1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公允價值變動 100 000
借: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貸: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40 000
(6) 2x10年1月10日,收到該丙公司債券20x9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40 000
貸:應收利息——丙公司 40 000
(7) 2x10年6月20日,通過二級市場出售丙公司債券
借:銀行存款 2 36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丙公司債券——成本 2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160 000
出售丙公司債券取得的價款 = 2 360 000(元)
丙公司債券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 300 000-100 000 = 200 000(元)
出售丙公司債券時的賬面余額 = 2 000 000+200 000 = 2 200 000(元)
出售丙公司債券的損益 = 2 360 000-2 200 000 = 160 000(元)
同時,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丙公司債券 200 000
貸:投資收益——丙公司債券 200 000
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 20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