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并財務報表中因抵銷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產生的遞延所得稅
企業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因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導致合并資產負債表中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在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按照使用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之間產生暫時性差異的,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應當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調整合并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但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及企業合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除外。
企業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將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予以抵銷。因此,對于所涉及的資產負債項目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賬面價值與其在所屬的企業個別資產負債表中的價值會不同,并進而可能產生與有關資產、負債所屬納稅主體計稅基礎的不同,從合并財務報表作為一個完整經濟主體的角度,應當確認該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
【例15-15】 甲公司擁有乙公司6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控制乙公司財務和經營決策。20x8年10月,甲公司將本公司生產的一批產品出售給乙公司,不含增值稅銷售價格為6 000 000元,成本為3 600 000元。至20x8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將該批產品對外出售。甲公司、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均為25%。稅法規定,企業取得的存貨以歷史成本作為計稅基礎。假定本例中從合并財務報表角度再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甲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進行以下抵銷處理:
借:營業收入 6 000 000
貸:營業成本 3 600 000
存貨 2 400 000
進行上述抵銷后,因上述內部交易產生的存貨項目賬面價值為3 600 000元,在其所屬納稅主體(乙公司)的計稅基礎為6 000 000元,應當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6 000 000-3 600 000)×25%] 600 000
貸:所得稅費用 6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