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并財務報表的前期準備工作
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涉及多個會計主體。為了使編制的合并財務報表準確、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的真實情況,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必須做好一系列的前期準備工作。
(一) 母公司為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應做好的前期準備工作
合并財務報表準則規定,合并財務報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有關資料,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由母公司編制。母公司為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應做好的前期準備工作主要有如下幾項:
1. 統一母公司、子公司的會計政策
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前,應統一母公司、子公司會計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母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可以采用兩種方式進行調整:一是由母公司按照其自身的會計政策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二是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另行編報財務報表。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境內企業設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境內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規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見,企業會計準則未作出規范的,可以將境外子公司已經進行的會計處理結果,在符合基本準則的原則下,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進行調整后,并入境內母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的相關項目。
2. 統一母公司、子公司的會計期間
子公司可能在我國境外經營,由于受到當地法律的限制,其會計期間有可能不是公歷會計年度,在這種情況下,母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采用兩種方式進行調整:一是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期間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二是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公歷會計年度另行編報財務報表。
3. 按照權益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合并財務報表準則規定,合并財務報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有關資料,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由母公司編制。
需要說明的是,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這項調整工作應在合并財務報表的工作底稿(以下簡稱合并工作底稿)中進行,不得據此改變母公司的賬簿記錄和個別財務報表列報。在母公司的賬簿記錄和個別財務報表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應當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而不是權益法。
4. 對子公司外幣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合并財務報表準則規定,外幣財務報表折算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的規定。
(二) 子公司為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應做好的前期準備工作
合并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因此,母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必須得到子公司的配合與支持。為了保證合并財務報表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合并財務報表準則規定,子公司必須向母公司提供與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有關的如下資料:
1. 子公司的財務報表;
2. 采用的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會計政策及其影響金額;
3. 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會計期間的說明;
4. 與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間發生的所有內部交易的相關資料;
5. 所有者權益變動的有關資料;
6. 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其中,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財務報表既可以是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也可以是子公司作為中間母公司(即子公司既是上一層的子公司,又是下一層的母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取決于最終母公司對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的方式,即直接由最終母公司合并所有子公司,或層層合并后由最終母公司編制最終的合并財務報表;但前提是采用層層合并方式編制的合并財務報表與由母公司直接合并所有子公司的結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