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證券市場監管有哪幾種方式及手段?
答:證券市場監管的方式:
(1)行政性監督是一種最主要的管理監督方式,也是比較有力和有效的方式。
(2)自律性管理監督主要指交易所,證券經營機構及證券行業協會等建立一套自律性規章制度。
(3)公開性監督是按每個證券發行和上市公司,必須根據公開原則,公開證券主管機構及證券交易所要求應當披露的各種信息。
(4)社會公眾監督是指投資者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對證券發行和上市交易以及對發行公司,證券經營機構實行的監督。
證券市場監管的手段主要有三種:
(1)法律手段:指通過制定一系列的證券法規來管理證券市場。
(2)經濟手段:指通過各種經濟政策及手段對證券市場進行干預。
(3)行政手段:指通過制定計劃、政策等對證券市場進行行政性干預。
6、提高證券市場效率主要從哪幾個方面著手?
答:提高證券市場效率主要從證券市場監管模式改革入手。在充分發揮國家集中統一監管模式的優勢的同時,對自律模式中有利于提高證券市場效率的做法進行借鑒,允許券 商參與制定證券市場監管規則,從而使市場監管更切合實際制定的監管法律、法規具有更大的靈活性、效率性。
7、國際證券市場監管模式都有什么特點?
答:(1)國家集中統一監管模式: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而各種自律性組織只是起協助作用,特點是:能公正、公平、有效、嚴格的發揮監管作用,并能夠協調全國證券市場,防止出現過度投機的混亂局面,具有統一的證券法規,使證券行為有法可依,提高了證券市場監督的權威性,監管者地位相對超脫,更注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2)自律模式:用間接的法規制約證券市場的活動,不設立全國性的證券管理機構,而是僅依靠證券市場的參與者進行自我管理。特點是:能充分發揮市場創新和競爭意識,有利于市場活躍,允許券商參與制定證券市場監管規劃,從而使市場監管更切合實際,制定的監管法律、法規具有更大的靈活性,效率高,自律組織對市場發生的違規行為,能夠做出迅速而有效的反應。
8、我國為什么現在不實行證券發行注冊制?
答:證券發行注冊制度是指發行人在發行證券之前,按照法律規定申請注冊,發行公司提供真實可靠與證券本身有關或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證券發行注冊制反映市場經濟的自由性。發行人只要符合法律公開性原則,即可進入證券市場,投資人自由抉擇,盈虧自負。
我國市場經濟尚未完善,證券市場處在初級階段,法律、財務、會計、資產評估制度尚未獨立發揮作用。投資者的投資心理、投資技巧、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觀念尚未成熟,在這種背景下,實行證券發行注冊制,市場風險過大,也不利于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會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