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國債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5%。( )
105、當融資買入證券市值低于融資買入金額或融券賣出證券市值高于融券賣出金額時,折算率為100%。( )
106、客戶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一家證券公司融入資金和證券。( )
107、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只能使用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內的資金;向客戶融券,只能使用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 )
108、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金額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0%時,交易所可以在下一交易日暫停其融資買人,并向市場公布。( )
109、證券公司對客戶融資融券的額度按現行規定不得超過客戶提交保證金的3倍。( )
110、買券還券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人證券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
111、客戶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可以先購人證券,然后再償還其融資欠款。( )
112、客戶信用證券賬戶不得買入或轉入除擔保物和交易所規定標的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不得用于從事交易所債券回購交易。( )
113、標的證券為股票的,該股票近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于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