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均可參與買斷式回購交易。( )
152、
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買斷式回購的交易費用按現行同期限國債標準券回購的標準執行。( )
153、
證券交易所債券回購交易雙方在報價時,直接輸入資金年收益率的數值,不可省略百分號(%)。( )
154、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交易數額最小為債券面額10萬元,交易單位為債券面額1000元。( )
155、
進行雙邊報價的參與者有義務在報價的合理范圍內與對手方達成交易。( )
156、
深圳證券交易所現有質押式國債回購品種共有9個品種。( )
157、
質押券欠庫的,如次一交易日未補充申報提交,或補充申報提交質押券后相關證券賬戶仍然發生質押券欠庫的,從該交易日起(不含節假日)向該融資方結算參與人收取違約金。違約金=質押券欠庫量等額金額×0.5%。( )
158、
自2006年5月8日起,債券現券業務和證券交易所新推出的新代碼質押式國債回購品種執行《債券登記、托管與結算業務實施細則》。( )
159、
申請送股時,上市公司應確保權益登記日不得與配股、增發、擴募等發行行為的權益登記日重合。( )
160、
記賬式國債通過招投標或其他方式發行后,登記結算公司根據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相關文件確認的結果,建立證券持有人名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