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內容在考試中單獨出題的情況比較少,主要和其其他章節結合出題,故考生在備考本節時對本文列出的內容進行了解,與其他章節結合出題時,腦海里要知道是什么意思。
一、思維導圖
二、學習筆記
1、證券經營機構執行投資者適當性的基本原則:投資者利益優先原則:勤勉盡責原則;客觀性原則;有效性原則;差異性原則。
2、經營機構向投資者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應了解的投資者信息
(1)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性質、資質及經營范圍等基本信息;
(2)收入來源和數額、資產、債務等財務狀況;
(3)投資相關的學習、工作經歷及投資經驗;
(4)投資期限、品種、期望收益等投資目標;
(5)風險偏好及可承受的損失;
(6)誠信記錄;
(7)實際控制投資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8)法律法規、自律規則規定的投資者準人要求相關信息;
(9)其他必要信息。
3、普通投資者享有特別保護的規定
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在信息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別保護。
4、專業投資者的范圍(本節高頻考點)
專業機構投資者 | ①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②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 ③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
符合一定條件的專業投資者 | ①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2 000萬元,金融資產不低于1 000萬元,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②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 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與金融產品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于前述第一類專業投資者中的第1部分的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
普通投資者自愿申請轉化的專業投資者 | ①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 000萬元,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且具有1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的除專業投資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②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萬元,且具有1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1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投資者。 |
5、確定普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財務狀況、投資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標、風險偏好等。
6、經營機構在投資者堅持購買風險等級高于其承受能力的產品時的職責(本節高頻考點)
(1)確認投資者是否屬于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投資者:對于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投資者,業務人員應當拒絕向其銷售或提供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服務。
(2)以書面形式進行特別風險警示:如投資者不屬于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經營機構業務人員應當就產品或服務的風險等級高于投資者承受能力的情況進行特別書面風險警示。如投資者仍堅持購買的,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7、經營機構需進行現場錄音或錄像留痕的情形
(1)普通投資者申請轉為專業投資者;
(2)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3)經營機構主動調整投資者分類、產品或者服務分級、適當性匹配意見;
(4)向普通投資者履行信息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