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題考點】證券公司的法律責任
【考點解析】
擅自設立證券公司、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未經批準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萬元的,處以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相保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采取有效隔離措施防范利益沖突,或者未分開辦理相關業務、混合操作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撤銷相關業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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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真題測試】
根據《證券法》,下列關于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法律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
I.未對投資者開立賬戶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對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II.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未經批準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百萬元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III.證券公司違反規定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擔保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元以上百萬以下的罰款
IV.未采取有效隔離措施防范利益沖突,或者未分開辦理相關業務、混合操作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A.I、II、IV
B.I、II、III、IV
C.II、III
D.I、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