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鞏固練習模擬試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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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 )。
A. 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B. 無效
C. 合伙企業可撤銷
D. 合伙企業可變更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合伙協議的訂立基本原則。根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題選擇A選項。
2、合伙企業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A. 3
B. 5
C. 10
D. 15
參考解析:合伙企業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3、下列關于有限合伙企業解散事由的說法,正確的有( )。
Ⅰ.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應當解散
Ⅱ.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應當解散
Ⅲ.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解散,應當解散
Ⅳ.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10天,應當解散
A. Ⅱ、Ⅲ
B. Ⅰ、Ⅲ
C. Ⅰ、Ⅱ
D. Ⅱ、Ⅳ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合伙企業的解散事由。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Ⅱ項符合,Ⅲ項不符合;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Ⅳ項不符合;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Ⅰ項符合;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綜上所述,Ⅰ、Ⅱ項符合題意。
故本題選C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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