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①易燃易爆性物質(易燃易爆性氣體、易燃易爆性液體、易燃易爆性固體、易燃易爆性粉塵與氣溶膠、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質)。
②自燃性物質。
③有毒物質(有毒氣體、有毒液體、有毒固體、有毒粉塵與氣溶膠、其他有毒物質);
④腐蝕性物質(腐蝕性氣體、腐蝕性液體、腐蝕性固體、其他腐蝕性物質);
⑤其他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①致病微生物(細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②傳染病媒介物。 ③致害動物。
④致害植物。 ⑤其他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①負荷超限(體力負荷超限、聽力負荷超限、視力負荷超限、其他負荷超限)。
②健康狀況異常。 ③從事禁忌作業。
④心理異常(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其他心理異常)。
⑤辨識功能缺陷(感知延遲、辨識錯誤、其他辨識功能缺陷)。
⑥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5)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
①指揮錯誤(指揮失誤、違章指揮、其他指揮錯誤)。
②操作失誤(誤操作、違章作業、其他操作失誤)。
③監護失誤。 ④其他錯誤。
⑤其他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6)其他危險、危害因素。作業空間不足、標識不清等
(2)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分為如下20類
(1)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3)機械傷害。
(4)起重傷害。 (5)觸電。 (6)淹溺。
(7)灼燙。 (8)火災。 (9)高處墜落。
(10)坍塌。 (11)冒頂、片幫。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藥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鍋爐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傷害。
12.危險、危害因素辨識的主要內容☆
1)廠址
從廠址的地質、地形、自然災害、周圍環境、氣象條件、交通、搶險救災支持條件等方面進行分析。
2)廠區平面布局
(1)總圖:功能分區(生產、管理、輔助生產、生活區)布置;高溫、有害物質、噪聲、輻射、易燃易爆危險品設施布置;工藝流程布置;建筑物、構筑物布置;風向、安全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等。
(2)運輸線路及碼頭:廠區道路、廠區鐵路、危險品裝卸區、廠區碼頭。
3)建(構)筑物
結構、防火、防爆、朝向、采光、運輸(操作、安全、檢修)通道等。
4)生產工藝過程
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爆性物料)、溫度、壓力、速度、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狀態。
5)生產設備、裝置
(1)化工設備、裝置:高溫、低溫、腐蝕、高壓、振動、關鍵部位的備用設備、控制、操作、檢修和故障、失誤時的緊急異常情況。
(2)機械設備:運動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條件、檢修作業、誤運轉和誤操作。
(3)電氣設備:斷電、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靜電、雷電。
(4)危險性較大設備、高處作業設備。
(5)特殊單體設備、裝置:鍋爐房、乙炔站、氧氣站、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6)粉塵、毒物、噪聲、振動、輻射、高溫、低溫等有害作業部位。
(7)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搶救設施和輔助生產、生活衛生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