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1: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一)特種設備的使用
1.使用合格產品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掏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2.使用登記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特種設備進行登記時,使用單位要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向負責使用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交特種設備的有關文件資料、使用單位的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持證作業人員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情況等,并填寫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附產品數據表。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使用登記證明文件置于設備的顯著位置。
(二)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要求
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安全負責,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四)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由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發布。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五)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②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③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④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⑤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并且應當對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并將定期檢驗標志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根據特種設備本身機構和使用情況,在有關檢驗的安全技術規范中,規定了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經過檢驗,其下次檢驗日期都在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明中注明。
(1)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定期檢驗。從事鍋爐清洗,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檢驗。
(2)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補充: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至少每隔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特種設備屬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業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受托人履行本法規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行管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九)報廢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 。
報廢條件以外的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報廢的原因有兩種:
一是由于使用年限過長或嚴重損壞,設備的功能喪失;
二是產品不合格。以上兩種情況都會危及安全使用,可能引發事故,所以要停止使用,予以報廢。
使用單位是保障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的責任主體。
為防止報廢的特種設備再次流入使用環節,特種設備報廢必須進行去功能化處理,如將承壓部件割孔、電梯部件拆解、氣瓶壓扁等使其不具備再次使用的條件。為了使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掌握特種設備使用情況,特種設備報廢后,使用單位必須到原特種設備使用登記部門將報廢的特種設備注銷,交回使用登記證。
特種設備的設計使用年限由設計單位或制造單位提出,設備出廠時在使用說明書中明確。
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但沒有達到報廢條件,并且使用單位希望繼續使用的,可以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履行以下程序,在保障安全使用的前提下繼續使用:
一是設備需要進行修理、 改造的,由具有相應資格的修理、改造單位實施修理、改造后,按照規定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二是設備不需要進行修理、 改造的,由使用單位申請安全評估,在經過具有相應許可資格的制造單位或其他專業技術機構安全評估,作出可以繼續使用的結論。
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原制造企業不再承擔相應安全責任,而是由對其進行修理、改造或安全評估的機構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對于允許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也應當加強安全管理,采取增加維護保養的頻次和項目、縮短檢驗和檢測的周期、增加檢驗和檢測的項目等措施,確保特種設備使用安全。
考點12:安全技術措施的類別
按照導致事故的原因可分為:
①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
②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消除危險源
消除系統中的危險源,可以從根本上防止事故的發生。但是,按照現代安全工程的觀點,徹底消除所有危險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們往往首先選擇危險性較大、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險源,作為優先考慮的對象。可以通過選擇合適的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合理的結構形式,選擇無害、無毒或不能致人傷害的物料來徹底消除某種危險源。
②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
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可以防止事故的發生,如減少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防止能量蓄積,安全地釋放能量等。
③隔離(空間隔離)
隔離是一種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采取隔離技術,既可以防止事故的發生,也可以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事故的損失。
④故障-安全設計
在系統、設備設施的一部分發生故障或破壞的情況下,在一定時間內也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稱為故障-安全設計。通過設計,使得系統、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或事故時處于低能狀態,防止能量的意外擇放。
⑤減少故障和失誤
通過增加安全系數、增加可靠性或設置安全監控系統等減輕物的不安全狀態,減少物的故障或事故的發生。
(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隔離(時間隔離)
隔離是把被保護對象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等隔開。隔離措施按照被保護對象與可能致害對象的關系可分為隔開、封閉和緩沖等。
②設置薄弱環節
設置薄弱環節是利用事先設計好的薄弱環節,使事故能量按照人們的意圖釋放,防止能量作用于被保護的人或物,如鍋爐上的易熔塞、電路中的熔斷器等。
③個體防護
個體防護是把人體與意外釋放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開,是一種不得己的隔離措施,卻是保護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
④避難與救援
設置避難場所,當事故發生時,人員暫時躲避,免遭傷害或贏得救援的時間。事先選擇撤退路線,當事故發生時,人員按照撤退路線迅速撤離。事故發生后,組織有效的應急救援力量,實施迅速的救護,是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
此外,安全監控系統作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措施,是發現系統故障和異常的重要手段。安裝安全監控系統,可以及早發現事故,獲得事故發生、發展的數據,避免事故的發生或減少事故的損失。
考點13: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改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條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保證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證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原則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
(必要性: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可行性:技術可行性、經濟承受能力)
2.自力更生與勤儉節約的原則
3.輕重緩急與統籌安排的原則
4.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內容
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范圍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范圍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預防職業病、提高職工安全素質等技術措施,大體可分以下4類。
①安全技術措施 ②衛生技術措施
③輔助措施 ④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執行,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2.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內容
每一項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措施應用的單位或工作場所。
(2)措施名稱。
(3)措施目的和內容。
(4)經費預算及來源。
(5)實施部門和負責人。
(6)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措施預期效果及檢查驗收。
對有些單項投入費用較大的安全技術措施,還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從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以及經濟性方面進行比較,編制單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報上級主管或邀請專家進行評審。
(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方法
1.確定編制時間
2.布置
3.確定項目和內容
4.編制
5.審批
6.下達
7.實施
8.監督檢查
4.編制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經審批后,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下屬單位組織相關人員,編制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討論后,送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
5.審批
上級安全、技術、計劃管理部門對上報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進行聯合會審后,報單位有關領導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審批。
考點14:作業現場環境安全管理要求
(一)安全標志
根據《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 的要求,國家規定了4類傳遞安全信息的安全標志。
1.禁止標志
2.警告標志
3.指令標志
4.提示標志
1.禁止標志
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禁止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帶斜杠的圓環,其中圓環與斜杠相連,用紅色;圖形符號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我國規定的禁止標志共有 40 個,如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用水滅火、禁止放置易燃物、禁止堆放、禁止啟動、禁止合閘、禁止轉動等。
2.警告標志
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號和黃色背景。
我國規定的警告標志共有39個,如注意安全、當心火災、當心爆炸、當心腐蝕、當心中毒、當心感染、當心觸電、當心電纜、當心自動啟動、當心機械傷人、當心塌方、當心冒頂、當心坑洞、當心落物、當心吊物、當心碰頭、當心擠壓、當心燙傷、當心傷手、當心夾手、當心扎腳、當心有犬、當心弧光、當心高溫表面、當心低溫等。
3.指令標志
指令標志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指令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圓形,藍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
我國規定的指令標志共有16個,如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佩戴遮光護目鏡、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戴防毒面具、必須戴護耳器、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帽、必須系安全帶、必須穿救生衣、必須穿防護服等。
4.提示標志
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
提示標志的幾何圖形是方形,綠色背景,白色圖形符號及文字。
提示標志共有8個,如緊急出口、避險處、應急避難場所、可動火區、擊碎板面、急救點、應急電話、緊急醫療站。
考點15: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產費用應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