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21:生產經營單位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發包工程項目,應以生產經營單位名義進行,嚴禁以某一部門的名義進行發包。
生產經營單位應明確發包工程歸口管理部門,統一對發包工程進行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有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
要對承包商進行資質審查,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安全業績好的企業作為承包商,
要對進入本單位的承包商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教育,
向承包商進行作業現場安全交底,
對承包商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
對承包商的作業進行全過程監督。
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建立安全表現評價準則,定期對承包商的安全業績進行評價。
同時將評價結果通過預先確定的渠道反饋給承包商管理層或上級部門,以促進其改進管理。
對不能履行安全職責,甚至發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要予以相應考核直至清退。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責任
承包商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承包商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承包商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
承包商應確保員工開展各種作業之前,接受與工作有關的安全培訓,確保其知道并掌握與作業有關的潛在安全風險和應急處置方案。
作業之前,承包商應確保員工了解并執行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作業規程。
同一工程項目或同一施工場所有多個承包商施工時,生產經營單位應與承包商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發包單位對各承包商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考點22:現場安全管理要求
(一)設備和工具
承包商應建立針對作業過程所涉及設備和工具的管理程序。
(二)門禁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承包商等外來人員實行門禁管理。
(三)安全交底與危害告知
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將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技術要求向承包商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雙方簽字確認,未經安全技術交底,切勿進行作業。
(四)施工方案制定
施工方案是根據一個施工項目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包括組織機構方案(各職能機構的構成、各自職責、相互關系等)、人員組成方案(項目負責人、各機構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等)、技術方案(進度安排、關鍵技術預案、重大施工步驟預案等)、應急預案(安全總體要求、施工危險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驟應急預案)等。
(五)施工計劃審查
施工計劃審查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技術等內容。
根據現場作業條件和施工工藝步驟制定預防措施,即應急預案、檢查和評價計劃、培訓要求等。
(六)安全教育培訓
在承包商隊伍進入作業現場前,發包單位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設備設施保護及社會治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訓和考試完成后,辦理準入手續,憑證件出入現場。證件上應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姓名、承包商名稱、準人的現場區域等信息。
考點23: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基本內容
(一)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總體要求
企業在安全文化建設過程中,應充分考慮自身內部的和外部的文化特征,引導全體員工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實現在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基礎上的安全自我約束,通過全員參與實現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二)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基本要素
1.安全承諾
企業應建立包括安全價值觀、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標等在內的安全承諾。
安全承諾應做到:
①切合企業特點和實際,反映共同安全志向;
②明確安全問題在組織內部具有最高優先權;
③聲明所有與企業安全有關的重要活動都追求卓越;
④含義清晰明了,并被全體員工和相關方所知曉和理解。
領導者應做到:
①提供安全工作的領導力,堅持保守決策,以有形的方式表達對安全的關注;
②在安全生產上真正投入時間和資源;
③制定安全發展的戰略規劃,以推動安全承諾的實施;
④接受培訓,在企業相關的安全事務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⑤授權組織的各級管理者和員工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積極質疑安全問題;
⑥安排對安全實踐或實施過程的定期審查;
⑦與相關方進行溝通和合作。
各級管理者應做到:
①清晰界定全體員工的崗位安全責任;
②確保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均采用了安全的工作方法;
③確保全體員工充分理解并勝任所承擔的工作;
④鼓勵和肯定在安全方面的良好態度,注重從差錯中學習和獲益;
⑤在追求卓越的安全績效、質疑安全問題方面以身作則;
⑥接受培訓,在推進和輔導員工改進安全績效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⑦保持和相關方的交流合作,促進組織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
2.行為規范與程序
行為規范的建立和執行應做到:
①體現企業的安全承諾;
②明確各級各崗位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職責與權限;
③細化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④行為規范的執行者參與規范系統的建立,熟知自己在組織中的安全角色和責任;
⑤由正式文件予以發布;
⑥引導員工理解和接受建立行為規范的必要性,知曉由于不遵守規范所引發的潛在不利后果;
⑦通過各級管理者或被授權者觀測員工行為,實施有效監控和缺陷糾正;
⑧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建立持續改進機制。
程序的建立和執行應做到:
①識別并說明主要的風險,簡單易懂,便于實際操作;
②程序的使用者(必要時包括承包商)參與程序的制定和改進過程,并應清楚理解不遵守程序可導致的潛在不利后果;
③由正式文件予以發布;
④通過強化培訓,向員工闡明在程序中給出特殊要求的原因;
⑤對程序的有效執行保持警覺,即使在生產經營壓力很大時,也不能容忍走捷徑和違反程序;
⑥鼓勵員工對程序的執行保持質疑的安全態度,必要時采取更加保守的行動并尋求幫助
考點24: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操作步驟
(一)建立機構
領導機構可以定為安全文化建設委員會,必須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親自擔任委員會主任,同時要確定一名生產經營單位高層領導人擔任委員會的常務副主任。
(二)制定規劃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觀念、狀態進行初始評估。
(2)對本單位的安全文化理念進行定格設計。
(3)制定出科學的時間表及推進計劃。
(三)培訓骨干
培養骨干是推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不斷更新、發展,非做不可的事情。訓練內容可包括理論、事例、經驗和本企業應該如何實施的方法等。
(四)宣傳教育
宣傳、教育、激勵、感化是傳播安全文化,促進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
(五)努力實
考點25: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評價
(一)評價指標
評價指標如下:
(1)基礎特征:企業狀態特征、企業文化特征、企業形象特征、企業員工特征、企業技術特征、監管環境、經營環境、文化環境。
(2)安全承諾:安全承諾內容、安全承諾表述、安全承諾傳播、安全承諾認同。
(3)安全管理:安全權責、管理機構、制度執行、管理效果。
(4)安全環境:安全指引、安全防護、環境感受。
(5)安全培訓與學習:重要性體現、充分性體現、有效性體現。
(6)安全信息傳播:信息資源、信息系統、效能體現。
(7)安全行為激勵:激勵機制、激勵方式、激勵效果。
(8)安全事務參與:安全會議與活動、安全報告、安全建議、溝通交流。
(9)決策層行為:公開承諾、責任履行、向我完善。
(10)管理層行為:責任履行、指導下屬、自我完善。
(11)員工層行為:安全態度、知識技能、行為習慣、團隊合作。
(二)減分指標
減分指標包括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違章記錄。
(三)評價程序
評價程序如下:
(1)建立評價組織機構與評價實施機構。
(2)制定評價工作實施方案。評價實施機構應參照本標準制定《評價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應包括所用評價方法、評價樣本、訪談提綱、測評問卷、實施計劃等內容,并應報送評價組織機構批準。
(3)下達評價通知書。在實施評價前,由評價組織機構向選定的樣本單位下達評價通知書。評價通知書中應當明確評價的目的、用途、要求,應提供的資料及對所提供資料應負的責任,以及其他需要在評價通知書中明確的事項。
(4)調研、收集與核實基礎資料。
(5)數據統計分析。
(6)撰寫評價報告。
(7)反饋企業征求意見。
(8)提交評價報告。
(9)進行評價工作總結。
考點26: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分為一級企業、二級企業、三級企業,其中一級為最高。
達標等級具體要求按照行業分別確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以企業自主創建為主,程序包括自評、申請、評審、公告、頒發證書和牌匾。
企業在完成自評后,實行自愿申請評審。
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由國家有關部門公告,證書、牌匾由其確定的評審組織單位發放;
二級企業的公告,證書、牌匾的發放,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確定;
三級企業由地市級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經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也可以授權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