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抵押授信貸款的含義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法定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個人抵押授信貸款是指借款人將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的物業抵押給銀行,銀行按抵押物評估值的一定比率為依據,設定個人最高授信額度的貸款。個人抵押授信貸款的抵押物一般為借款申請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擁有房屋所有權且產權處于自由權利狀態下的住房或商用房。
個人抵押授信貸款的特點
1.先授信,后用信
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抵押授信貸款手續,取得授信額度后,借款人方可使用貸款。
2.一次授信,循環使用
借款人只需要一次性地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抵押授信貸款手續,取得授信額度后,便可以在有效期(一般為1年內)和貸款額度內循環使用。個人抵押授信貸款提供了一個有明確授信額度的循環信貸賬戶,借款人可使用部分或全部額度,一旦已經使用的余額得到償還,該信用額度又可以恢復使用。
3.貸款用途綜合
個人抵押授信貸款沒有明確指定使用用途,其使用用途比較綜合,個人只要能夠提供貸款使用用途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