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國家風險管理
就是一個主權國家處于某種原因,不愿或無力償還外國銀行的貸款本息,或因國際結算款項、投資收益等匯回受阻,給外國銀行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與一般商業風險的區別
(1)是與國家主權關系密切的風險
(2)存在于國際貿易中
(3)由不可抗拒的國外因素形成
(4)源于東道國的法律強制性,無法用合同條款免除
主要形式
(1)債務拒絕
(2)債務重組
5.2.1國家風險評級
1.商業銀行的國家風險評級可分為兩個層次
(1)對各國風險進行評級
(2)根據結果給予不同的交易額度
2.商業銀行的評級方法
(1)外部評級法
(2)內部評級法
5.2.2國家風險評估
1.國家風險的定性分析方法
(1)完全定性分析,指一種非固定格式的國家風險分析報告,分析內容隨國家而變化
(2)結構定性分析,指依據包括定義范圍和一些統計分析而寫出的標準格式的國家報告
(3)清單分析,清單分析為一張需要回答待評估國家風險的統計或問題表
2.國家風險定量分析
把估計一個國家履行債務、清償的能力的概率作為一套獨立變量或解釋變量的函數
(1)判別分析法——將給定的客體歸在幾個可選的總體中的一個
(2)LOGIT分析法——適用于國家的LOGIT方法是指是否對國家債務進行重新安排這一二元事件,重新安排國家債務的概率與幾個經濟變量有關
(3)因變量和顯著性解釋變量的選擇
三個主要的因果關系變量,標示債務負擔和外債狀況的變量組,標示流動性狀況的對外貿易變量組,國內經濟變量或指標組
5.2.3國家風險管理辦法
1.國家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
在國際投資中,國家風險的考察要優先于單個個體的信用考察,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
2.設定國際基本風險限額
(1)對信貸國家設定放款最大百分比
(2)按資本額設定放款最大百分比
(3)按外債狀況設定放款最大百分比
(4)不預先設定,按實際個案情況決定信貸限額
3.國家風險控制
(1)尋求第三者保護
(2)采取銀團貸款方式
(3)貸款多元化
(4)風險自留
(5)采用金融衍生工具
(6)轉貸和債轉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