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初級資格考試《風險管理》科目的備考,第三部分資本管理的考查點主要如下:
三、資本充足率計算和監管要求、資本充足率影響因素和管理策略、儲備資本要求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資本要求(熟練掌握)
四、杠桿率要求的提出背景、杠桿率指標的計算、杠桿率指標的優點以及系統重要性銀行杠桿率緩沖要求(熟練掌握)
1、杠桿率要求的提出背景
銀行實施巴塞爾協議II框架卻未能表現良好風險抵御能力,資本充足率和杠桿率出現較大程度背離。
2009年4月,G20會議提出引入杠桿率,2010年12月巴塞爾協議III引入杠桿率指標。
2011年6月,我國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首次提出對商業銀行的杠桿率監管要求,要求商業銀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桿率不得低于4%。2015年2月正式發布《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修訂)》。
2、杠桿率指標的計算
計算公式為:杠桿率=一級資本-一級資本扣減項/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
其中:一級資本扣減項包括核心一級資本扣減項和其他以及資本扣減項。
3、杠桿率指標的優點
簡單、透明、不具有風險敏感性。
宏觀審慎:杠桿率能起到逆周期調節作用,有利于商業銀行規模過度擴張,降低杠桿累積和系統性風險的增加;
微觀審慎:杠桿率對資本充足率形成補充,防止銀行使用內部模型進行監管套利,確保銀行保有相對充足的資本水平。
4、系統重要性銀行杠桿率緩沖要求
《巴塞爾III最終方案》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了比一般銀行更高的杠桿率緩沖要求(LeverageRatioBuffer),即“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杠桿率最低要求=一般銀行杠桿率最低要求+50%*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
目前,巴塞爾委員會將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分為5個組別,資本附加要求分別為1%、1.5%、2%、2.5%、3.5%,一般銀行的杠桿率國際標準最低為3%,因此要求的最高杠桿率為4.75%(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