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初級資格考試《風險管理》科目的備考,第四部分信用風險管理的考查點主要如下:
一、單一法人客戶、集團法人客戶、個人客戶和貸款組合的信用風險識別要點(掌握)
二、信用風險評估和計量的發展歷程、基于內部評級的方法以及信用風險組合的計量(了解)
四、信用風險限額管理、關鍵業務環節的信用風險控制和緩釋方法(掌握)
五、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與不良資產處置方法(掌握)
1、貸款損失準備定義
銀行貸款損失準備俗稱撥備。根據《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銀發[2002]98號),銀行應當按照謹慎會計原則,合理估計貸款可能發生的損失,及時計提貸款損失準備。貸款損失準備包括一般準備、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
2、貸款損失準備管理
監理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監管標準、建立動態調整貸款損失準備制度、建立同質同類、一行一策原則
3、不良資產處置方法
包括清收處置、貸款重組/債務重組、貸款核銷、貸款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
其中,貸款重組流程如下:
第一步,成本收益分析。
第二步,準備重組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基本的重組方向;
重大的重組計劃(業務計劃和財務規劃);
重組的時間約束;
重組的財務約束;
重組流程每個階段的評估目標。
第三步,與債務人磋商和談判,并就貸款重組的措施、條件、要求和實施期限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