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破產與破產法的概念與特征
(一)破產的概念與特征
破產是指對喪失清償能力的債務人,在法院的審理與監督之下,強制清算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破產清算與相關的民事執行制度相比的特征:
1.破產程序中的債務人已無清償能力;而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債務人通常具有清償能力。
2.破產清算則是為全體債權人的利益進行;民事執行是為申請執行的個別債權人的利益進行的。
3.破產宣告后,破產人為企業法人的,將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而民事執行的范圍則僅限于與所執行債務相關的財產,且不涉及民事主體資格問題。
另一方面,破產制度與民事訴訟與執行制度又有著密切的關系。《企業破產法》第四條規定:“破產案件審理程序,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ǘ┢飘a法的概念與特征
破產法是規定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法院強制對其全部財產進行清算分配,公平清償給債權人,或通過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達成的和解協議清償債務,或進行企業重整,避免債務人破產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ㄈ┪覈飘a立法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