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要想弄清“免、抵、退”就必須弄明白,這三個字的含義:
“免”即是指免征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抵”即是指應退的稅可以抵減當期內銷應納的稅額
“退”即未抵減完的部分國家退還給企業
從理論上來講,企業出口貨物除了免征銷售環節納增值稅,還應該退還購進材料時的進項部分。但我們國家會計核算水平還不高,考慮到還有假賬,錯賬等因素的存在,國家不可能直接按企業賬簿上外銷貨物的進項稅額直接退稅。國家就選擇一個相對合理的方法,即出口貨物的離岸價乘以一定的退稅率來作為退稅的標準。用這種替代的方法來作為退稅的依據,購進貨物使用的稅率(一般為17%)與退稅率之間的差額,應該作為進項稅額轉出(即教材p55,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企業又有出口業務同時也有國內業務的時候,就會出現一方面國家要對出口退稅,另一方國家要對內銷征稅,這樣就可以兩者相抵(相抵后的結果即為教材中p55當期應納稅額)。
相抵后的結果如果是正數,這時就說明企業的出口退稅已經全部抵減,企業當期應該按這個結果交稅
如果是負數,剛需要進一步計算這個負數的性質——是因為內銷貨物進項大于銷項產生的,還是因為出口未退的原因產生的。所以,要計算一個出口退稅的限額,即“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額”,如果這個限額比剛才的負數絕對值小,說明剛剛計算的負數中包括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內銷進項大于銷項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出口應退的部分,這時,國家就會把出口應退的部分退回企業。如果這個限額比剛才的負數絕對值大,說明,應退的稅有一部分已經抵消了,國家就只能按照抵減內銷后的那個負數進行退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