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對兩項索賠的處理:孤石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預見的,屬于建設單位的風險責任,索賠成立;陰雨天氣屬正常季節性的,這是有經驗的承包商預先應該估計的因素,在合同工期內已作考慮,因而索賠理由不成立,索賠應予駁回(6分)。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根據監理工程師指示,就部分工程進行了變更施工。試問,變更部分合同價款應根據什么原則進行確定?
答案:變更價款的確定原則(8分)。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2分)。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2分)。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商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監理工程師批準執行,這一批準的變更價格,應與承包商達成一致,否則由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4分)。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當進行到施工圖所規定的處理范圍邊緣時,乙方在取得在場的監理工程師認可的情況下,為了使夯擊質量得到保證,將夯擊范圍適當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就擴大范圍內的施工工程量向監理工程師提出計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絕。試問,監理工程師拒絕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為什么?
答案:監理工程師的拒絕是正確的。監理工程師認可的是承包商的保證施工質量的技術措施,一般在業主沒有批準追加相應費用的情況下,技術措施費用應由乙方自己承擔(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