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監管的概念、體系、目標和原則
誠信信息采集的對象
(1)證券業從業人員、期貨從業人員和基金從業人員;
(2)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交易者;
(3)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轉讓證券的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
(4)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運營機構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為區域性股權市場辦理賬戶開立、資金存放、登記結算等業務的機構;
(5)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債券發行擔保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伙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及其主要投資管理人員,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總代表、首席代表;
(6)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基金服務機構、期貨合約交割倉庫以及期貨合約標的物質量檢驗檢疫機構等證券期貨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
(7)為證券期貨業務提供存管、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存管、托管部門的高級管理人員;
(8)為證券期貨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或者軟硬件產品的供應商;
(9)為發行人、上市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提供投資者關系管理及其他公關服務的服務機構及其人員;
(10)證券期貨傳播媒介機構、人員;
(11)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監管執法工作的人員;
(12)其他有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相關的違法失信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誠信信息的范圍
(1)姓名、性別、國籍、身份證件號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基本信息;
(2)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其他主管部門等其他省部級及以上單位和證券期貨交易場所、證券期貨市場行業協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全國性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作出的表彰、獎勵、評比,以及信用評級機構、誠信評估機構作出的信用評級、誠信評估;
(3)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
(4)發行人、上市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各方,及收購人所作的公開承諾的未履行或者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況;
(5)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和采取的監督管理措施;
(6)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實施的紀律處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管理措施;
(7)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查及采取強制措施;
(8)違反《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由于被調查當事人自身原因未履行承諾的情況;
(9)到期拒不執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生效行政處罰決定及監督管理措施,因拒不配合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監督檢查、調查被有關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處理決定,以及拒不履行已達成的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協議;
(10)債券發行人未按期兌付本息等違約行為、擔保人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1)因涉嫌證券期貨犯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處理;
(12)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監管執法工作,被予以行政處罰、紀律處分,或者因情節較輕,未受到處罰處理,但被紀律檢查或者行政監察機構認定的信息;
(13)因證券期貨犯罪或者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14)因證券期貨侵權、違約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較大民事賠償責任;
(15)因違法開展經營活動被銀行、保險、財政、稅收、環保、工商、海關等相關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16)因非法開設證券期貨交易場所或者組織證券期貨交易被地方政府行政處罰或者采取清理整頓措施;
(17)因違法失信行為被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人、證券期貨服務機構以及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開除;
(18)融資融券、轉融通、證券質押式回購、約定式購回、期貨交易等信用交易中的違約失信信息;
(19)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其他行為信息。
對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廉潔從業的監管內容
適用范圍 | 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以及從事份額登記、估值核算、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法律咨詢、審計等基金服務類機構。 |
內容 | ①機構職責:建立健全廉潔從業管理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健全本機構廉潔從業管理制度。 ②董、監事會職責:基金經營機構董事會決定本機構的廉潔從業管理目標,對廉潔從業管理的有效性承擔責任。 ③責任人職責:總經理是落實廉潔從業管理職責的第一責任人。 ④內部控制制度: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廉潔從業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具體、有效的事前預防、管控和事后追責機制。 ⑤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告: Ⅰ、基金經營機構在內部檢查中,發現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 Ⅱ、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協會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而未進行回避、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不正當利益等違反廉潔規定行為的; Ⅲ、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其股東、客戶等相關方以不正當手段干擾自律管理的; Ⅳ、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違反廉潔從業規定被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采取紀律處分、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措施的。 |
經典試題練習
狹義的基金監管,一般專指(??)依法對基金市場、基金市場主體及其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A.社會力量
B.基金機構內部監督部門
C.基金行業自律組織
D.有法定監管權的政府機構
狹義的基金監管,一般專指行政監管,即有【法定監管權的政府機構】依法對基金市場、基金市場主體及其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廣義的基金監管是指有法定監管權的行政機構、基金行業自律組織、基金機構內部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力量對基金市場、基金市場主體及其活動的監督或管理。
基金監管目標是基金監管活動的出發點,其內容應包括()。
Ⅰ.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Ⅱ.基金財產的保值增值
Ⅲ.促進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
Ⅳ.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Ⅰ、Ⅲ
D.Ⅰ、Ⅱ、Ⅲ、Ⅳ
我國基金監管的目標具體包括: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下列關于基金監管“三公”原則中的公開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Ⅰ.要求作為證券監管對象之一的基金市場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實現市場信息公開化
Ⅱ.要求基金監管機構依照相同的標準衡量同類監管對象的行為
Ⅲ.要求對監管對象公正對待,一視同仁
Ⅳ.要求基金監管機構的監管規則和處罰應當公開
A.Ⅰ、Ⅱ、Ⅲ、Ⅳ
B.Ⅰ、Ⅳ
C.Ⅱ、Ⅳ
D.Ⅰ、Ⅲ、Ⅳ
公開原則,不僅要求作為證券監管對象之一的基金市場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實現市場信息公開化,而且要求基金監管機構的監管規則和處罰應當公開,這也是政務公開原則的體現。
公平原則,是指基金市場主體平等,要求基金監管機構依照相同的標準衡量同類監管對象的行為。
公正原則,要求基金監管機構在公開、公平基礎上,對監管對象公正對待,一視同仁。
(題目問的是“公開原則”,而Ⅱ是公平原則,Ⅲ是公正原則,故選擇Ⅰ、Ⅳ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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