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進行了第二次修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一、證券法修訂了哪些內容
原證券法一共240條,這次共修改166條、刪除24條、新增24條,作了較大調整完善??偨Y起來主要有十個方面:
1、對證券發行制度的修改完善;
2、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3、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制度;
“投資者保護”專章共有8條,涵蓋三方面內容:第88、89條規定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突出對中小投資者的事前保護;第90、91、92條分別就建立上市公司股東權利代為行使征集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明確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進行規定,目的是加強對股票投資者和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的事中保護;第93、94、95條分別就先行賠付制度、證券調解及代表人訴訟進行規定,通過多元方式來優化救濟途徑,加強對投資者事后保護。
4、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
5、完善證券交易制度;
6、取消多項行政許可;
7、進一步規范中介機構職責履行;
8、建立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9、強化監管執法和風險防控;
10、擴大證券法適用范圍,增加存托憑證為法定證券,將資產支持證券和資管產品寫入證券法等
二、證券法修訂前后目錄對比
修訂前目錄 | 修訂后目錄 | 修訂要點 |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章 總則 | 證券品種:增設資產支持證券、資管產品,刪除衍生品種 |
第二章 證券發行 | 第二章 證券發行 | 實施注冊制,取消證監會發審委,有限突破200人特定對象 |
第三章 證券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證券上市 第三節 持續信息公開 第四節 禁止的交易行為 | 第三章 證券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證券上市 第三節 禁止的交易行為 | 取消暫停上市環節,觸發條件的直接退市;禁止的交易制度完善 |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購 |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購 | 權益變動披露規則,要約收購變更要求 ,短線交易規則 |
第五章 信息披露 | 新增 | |
第六章 投資者保護 | 新增 | |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 | 第七章 證券交易場所 | |
第六章 證券公司 | 第八章 證券公司 | |
第七章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 第九章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 |
第八章 證券服務機構 | 第十章 證券服務機構 | |
第九章 證券業協會 | 第十一章 證券業協會 | |
第十章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 第十二章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 |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 第十三章 法律責任 | 違法成本上升 |
第十二章 附則 | 第十四章 附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