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登記條件
(1)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五個基本條件:第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第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第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第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效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第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第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第二,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第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第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必須經過創立大會通過;第五,有公司章程,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第六,有公司住所。
2. 公司登記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是公司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必要條件之一。
(3)法定代表人姓名。我國規定的不能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4)注冊資本。是指公司設立時,由公司章程規定并由全體股東繳納的出資額之和,經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
(5)經營范圍。公司經營范圍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國家允許其生產經營的具體商品類別、品種和服務項目的范圍界限。
(6)經營期限。是指依據公司協議、合同或章程所規定的公司從事經營活動而存續的期限。
(7)公司類型
(8)股東或發起人。公司股東是指公司資本的出資人或股份的持有人。
3. 公司章程
(1) 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亦稱公司組織章程,是規定公司組織和行為的書面文件,經登記機關批準后具有法律效力。
(2)公司章程的功能
第一、公司章程具有規范性,對公司的運作具有全面指導作用
第二、公司章程具有依據性,對國家監督公司具有依據作用
第三、公司章程具有公示性,對社會起信任和擴大影響的作用
(3)公司章程的內容
(4)公司的章程的制定、修改與廢止
4. 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1)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兩個以上公司依法定程序組成為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
公司合并的法律規定。
合并登記。公司合并必須進行各種有關的登記,包括注銷登記、變更登記、設立登記。
(2)公司的分立
公司的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分立方式有分支分立和分解分立兩種。
公司分立的法律規定。
公司分立登記。
(3)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組織解體,其法人資格消滅。公司的解散可分為自動解散和強制解散。
公司解散的登記。
例題:公司解散的原因可以是( )。
A. 股東會的相關決議
B. 因為公司設立了分支機構
C. 營業期限屆滿
D.因公司合并
E. 被吊銷營業執照
答案:ACDE
(三)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和營業登記
1. 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
(1) 非公司企業法人的概念與類型
非公司企業法人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但不以公司為其組織形式的企業法人。
非公司企業法人的主要類型:第一,未完成公司化改造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第二,非公司制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第三,股份合作制企業;第四,法人型聯營企業;第五,其他具備法人條件,但不以公司為其組織形式的企業法人。
(2) 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的事項
第一、企業名稱;第二,住所、經營場所;第三,注冊資本;第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第五,經營范圍;第六,企業經濟性質;第七,經營方式;第八,企業從業人數。
(3) 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的條件
2. 營業登記
(1) 營業登記的概念和范圍
(2) 非法人企業的法律地位
第一, 具有合法經營權
第二, 具有不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
第三, 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 營業登記的事項與條件
第一, 營業登記的事項
第二, 申請營業登記應具備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