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主體 |
異議對象 |
異議審查對執行的影響 |
異議結果 |
異議結果的救濟 | |
執行行為異議 |
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 |
執行行為 |
審查和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
裁定 |
上一級法院復議 |
案外人異議 |
案外人 |
執行標的 |
可保全但不能處分 |
裁定 |
審監(對原執行根據) |
起訴 | |||||
執行管轄權異議 |
當事人 |
執行管轄權 |
審查和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
撤銷執行案件 |
上一級法院復議 |
裁定駁回 |
九、非訟程序、涉外程序
1、以下關于特別程序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特別程序一律適用獨任制進行審理,但不適用簡易程序來源:www.examda.com
B。適用特別程序作出的判決,不能上訴,也不能申請再審,但通常情況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作出新判決,撤銷原判決
C。特別程序必須由該程序所直接影響的當事人本人提出
D。特別程序中可能存在多個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情況
2.以下關于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
A。一旦利害關系人對申請人的權利要求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無需審查,直接裁定終結該程序
B。利害關系人對申請人的權利要求提出異議的時間有法律的限制
C。當申請人撤回申請時,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其撤回即可
D。一旦裁定終結該程序,利害關系人可以向適用該程序的法院起訴來源:考試大
3.中國甲公司與美國乙公司因合同發生糾紛,說法正確的是:
A。雙方可以就該案協議選擇與本案有密切聯系的中國法院起訴
B。如果乙公司作為原告起訴,則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對甲公司進行財產保全
C。該案作出判決后,若需要在美國執行,則可由當事人或法院向美國法院提出申請
D。如果甲公司起訴,則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轄權
十、仲裁法
光明公司與周星星因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決定去仲裁,而且為了公正起見,選擇一個第三方地點去仲裁。雙方遂以傳真件的方式協議選擇在廣州申請仲裁。達成仲裁協議后,周星星不幸去世,其子周小星接受繼承,但明確表示不接受仲裁協議。廣州仲裁委員會接受光明公司的申請,決定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仲裁過程中,仲裁庭認為某項證據需要進行保全,遂對該證據進行了證據保全。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要求仲裁委員會制作裁決書,但仲裁委以達成調解協議只能制作調解書為由予以拒絕。光明公司申請仲裁委員會所在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該仲裁調解書,周小星以仲裁協議未經其同意為由申請不予執行,執行法院因此裁定不予執行。光明公司又依原仲裁協議申請重新仲裁。
1.關于該案說法正確的是:
A。根據題干交代的信息,該仲裁協議屬于無效的仲裁協議
B。周小星如果認為仲裁協議無效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C。案外人張某聽說光明公司申請仲裁,可以與該案有利害關系為由,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參加該仲裁程序,仲裁庭可以合并審理
D。仲裁過程中,光明公司可以申請由仲裁委員會對周小星的財產進行保全
2.該仲裁程序中當事人、仲裁委、法院的言論和行為有何不當之處?
3、中國甲公司與英國乙公司因在中國合作投資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而發生糾紛,雙方在合同過程中達成仲裁協議,約定因此發生糾紛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后來,雙方未能達成投資協議。英國乙公司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則:
A。該仲裁協議無效
B。在執行過程中,甲公司以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為由申請不予執行,法院經審查核實后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C。該仲裁案件的仲裁庭可能有外國人參加
D。該仲裁案件中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請求法院裁定、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執行仲裁裁決、撤銷仲裁裁決均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民商事仲裁與勞動仲裁
仲裁協議 |
仲裁管轄 |
仲裁效力 |
公開 |
裁決的做出與簽名 | |
勞動仲裁 |
無需仲裁協議 |
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
不服可起訴,對小額爭議、標準爭議仲裁裁決,用人單位不得起訴 |
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
少數服從多數,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以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
民商事仲裁 |
需要仲裁協議 |
無管轄限制 |
一裁終局 |
不公開進行,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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