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1.我國合同法對于要約的撤銷時間有何限制?(P308)撤銷的意思表示須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后、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2.在幾種情形下要約不可撤銷?分別是哪幾種情形?(P308)三種。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2、要約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3、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3.如果受要約人的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對要約的效力有何影響?(P309)要約失效
4.甲對乙發出一要約,被丙看到,丙以自己的名義對甲發出一承諾函,承諾函于要約規定期限內到達甲,甲丙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P309)否。因為承諾人丙不是受要約人
5.承諾可不可以以通知以外的其他方式作出?(P309)依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者,可以以行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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