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訴訟和解不具有執行力。
1.法院調解的原則:
a.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b.不適宜調解的民事案件:(比較三個訴訟法)
(一)必須采取罰款、追繳制裁措施的確認合同無效的案件。
(二)必須給予經濟制裁的有嚴重違法活動的經濟糾紛案件。
在民事訴訟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適用法院調解? 轉載自:考試大 - [Examda.Com]
A.公示催告程序B.發回重審后的訴訟程序C.由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引起的再審程序D.執行程序
【答 案】AD 【詳 解】本題考查的為調解程序的適用范圍。對于選項A.公示催告程序,屬于特別程序,不存在對方當事人,不存在調解的問題;選項D.執行程序,由于審判已經結束,法院已作出有效的裁判或調解書,在執行不存在訴訟意義上的調解,因為那是法院的一種審判行為,只有當事人的自行和解
2.調解的程序:
a.法院受理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在征得當事人雙方同意后,可以逕行調解。
b.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
c.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d.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法院進行調解。
e.調解達成協議,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3.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a.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b.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
c.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d.贍養費給付的案件。考試大論壇
4.調解的生效時間: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5.代理調解:
a.法院調解案件時,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托代理人簽名。
b.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c.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法定代理人與對方達成協議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制作判決書。
6.第三人參加調解: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案件,法院調解時需要確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義務的,應經第三人的同意,調解書應當同時送達第三人。第三人在調解書送達前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7.調解的效力:
a.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但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以及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被告可以起訴,原告如果有新的事實和理由或再6個月后也可以再起訴。
b.對調解書不得上訴,因為是自愿達成的。
c.具有強制執行力。考試大-中國教育考試門戶網站(www.Examda。com)
d.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或者調解書出錯),可以申請再審。經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宋楚雄與孫五花離婚糾紛一氟經K市L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同意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并簽收了人民法院送達的調解書。在此情況下,該調解書對雙方當事人有何約束力?
A.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解除 B.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反悔而再到法院就離婚問題起訴
C.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上訴 D.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就離婚問題申請再審
ABCD。本題考離婚調解書的效力。 《民訴法》第89條第3款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既已發生法律效力,其婚姻關系便被解除,當然也不容當事人反悔,亦無上訴之可能。ABC當選。第181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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