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99-1-34)下列有關公法與私法的表述,哪項是不正確的?( )
A.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最早是由古羅馬法學家提出來的
B.按照烏爾比安的解釋,公法是以保護國家(公共)利益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護私人利益為目的的法律
C.通常認為,憲法、刑法、行政法屬于公法,而訴訟法、民法、商法屬于私法
D.“我們不承認任何‘私法’,在我們看來,經濟領域中的一切都屬于公法范圍,而不屬于私法范圍。”這一段話是由列寧講的。
【答案】C
【考點】公法與私法的區分
【詳解】我國通說一般認為:公法一般包括憲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私法一般包括民法、商法等。因此A、B、D項都是有關公法與私法劃分的正確說法。A項所指即是公法與私法劃分學說的最早提出者——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B項說的是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標準,除了這種以法.所保護的利益為標準的學說外,還存在法的關系主體標準說和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標準說。D項中的話是列寧在1922年2月20日寫給德伊庫爾斯基的信中討論有關民法制定時所說的,含義是指社會主義不承認公法與私法的劃分。而c項表述錯誤,訴訟法一般認為是公法而不是私法,故C項為應選項。
6.(2000-1-3)違法行為的發生不是由行為者自由的意志,而是由客觀條件決定的,因而只能根據行為人行為的環境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來確定法律責任的有無和重輕。此種觀點屬于下列選項中的哪一種理論?( )
A.規范責任論 B.歷史責任論
C.環境責任論 D.社會責任論
【答案】D
【考點】法律責任的本質
【詳解】以人的自由意志、客觀條件和法的規范為標準,可以將法律責任的本質分為道義責任論、社會責任論、規范責任論。社會責任論認為違法行為的發生由客觀條件決定,主張根據行為人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危害性來確定法律責任的有無和重輕,所以本題選D。規范責任論認為法律體現社會的價值觀念,是指引和評價人的行為的規范,行為的規范評價是法律責任的本質。因此A不符題意,不選。歷史責任論應是強調歷史對違法行為的作用,不符合題意,不選。環境責任論應是強調環境的作用,不包含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問題,所以C表述不合題意,不選
7.(2000-1-4)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下列選項中哪一項為不能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 )
A.家住偏僻山區的蔣某把入室搶劫的康某捆綁起來,關押了六小時后,才將康某押送到40里外的鄉派出所
B.蔡某偷了一輛價值150元的自行車,十年后被人查出
C.醫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鋸掉其長有惡性腫瘤的小腿
D.高某在與三個青年打架時,拔出刀子將對方一人刺成重傷
【答案】D
【考點】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的情形
【詳解】法律責任的免除是指雖然違法者違反了法律,但由于出現法定條件而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責任。免責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時效免責、不訴免責、協議免責、自首及立功免責、自助免責和因履行不能免責。本題A項中家住偏僻山區的蔣某將人室搶劫的康某綁起來,雖然關押了6個小時才將康某押送公安局,但由于屬于自助行為,可免責。B項中蔡某雖偷了自行車,但價值是150元,經過10年已過訴訟時效,所以是時效免責。C項中是醫生李某與患者之間有醫療協議,李某鋸掉王某長有惡性腫瘤的小腿是協議免責。但D項中高某與三個青年打架屬于打架斗毆行為,在打架斗毆過程中,高某用刀子將對方一人刺傷是一種故意傷害,不屬于免責的情形。因此本題選D。
8.(2000-1-5)黃某是甲縣人事局的干部,他向縣檢察院舉報了縣人事局領導葉某在干部調配中收受錢物的行為。兩個月后未見動靜,黃某幾經努力才弄清是檢察院的章某把舉報信私下扣住并給了葉某。黃某于是又向縣人大、市檢察院舉報章某的行為。黃某的這一行為屬于下列哪一種?( )
A.法的適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執行 D.法的解釋
【答案】B
【考點】法的遵守
【詳解】守法,即法的遵守,一般指公民、社組織和國家機關必須以法律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嚴格依法辦事。法的遵守主體包括一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中國公民甚至包括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組織、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法的遵守也不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在本題中黃某是以公民身份作出舉報行為的,其行為就不發生處罰葉某的直接法律效力,黃某是依照法律行使公民監督檢舉權利的行為,因此屬于法的遵守,選項B正確。法的適用即司法,一般指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黃某不是代表國家機關在活動,所以不是法的適用,選項A錯誤。法的執行即執法,通常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貫徹執行法律的活動。黃某不是以國家行政機關人員的名義活動,所以不是法的執行,選項C錯誤。法的解釋指特定的人或組織依據立法原意和法律意識對:去律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作出的分析、說明或者解答。黃某不是對法律的分析、說明和解答行為,所以不是法的解釋,選項D錯誤。
9.(2000-1-6)下列哪項不屬于大陸法系的淵源?( )
A.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
B.自由大憲章
C.教會法
D.羅馬法
【答案】B
【考點】大陸法系的淵源
【詳解】大陸法系的三大代表性淵源是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和羅馬法,所以選項A和D屬于大陸法系的淵源,不選。《自由大憲章》是英國于1215年頒布的一部重要的憲法性文件之一,英國于英美法系國家,《自由大憲章》在淵源上屬英美法系,因此應選B。教會法是基督教教會法規的總稱,具有代表性的教會法規集是《天主教會法典》,也是大陸法系的法的淵源。因此不選C
10.(2002-1-1)法律體系是一個重要的法學概念,人們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側面來理解、解釋和適用這一概念,但必須準確地把握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關于法律體系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未能準確地把握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
A.研究我國的法律體系必須以我國現行國內法為依據
B.在我國,近代意義的法律體系的出現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訂法律后
C.盡管香港的法律制度與大陸的法律制度有較大差異,但中國的法律體系是統一的
D.我國占代法律是“諸法合體”,沒有部門法的劃分,不存在法律體系
【答案】D
【考點】法律體系
【詳解】本題考查法律體系。法律體系,也稱部門法系,是指·國的全部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整體。法律體系是一國現行國內法構成的體系,不包括完整意義上的國際法即國際公法。法律體系是一國現行法構成的體系,反映一國現行法構成的體系,反映一國法律的現實狀況,它不包括歷史上已經廢止的已經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還沒有制定生效的法律。選項A的表述是正確的。根據題意要求選擇不正確的,所以不選A。
我國近代法律體系產生于清末變法即沈家本修訂法律以后,B的表述是正確的。根據題意要求選擇不正確的,所以不選B。
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是統一的,雖然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的法律制度與大陸的法律制度有著很大的差異,而且分屬于不同的法系,但是法系背景的差異并不影響一國法律體系的統一。所以在中國“一國兩制”之下,中國的法律雖然有著內地和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的種種差異,但仍然可以看作是一個法律體系,中國不存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法律體系并存的情況,所以c的表述是正確的,根據題意應不選。
盡管近代意義上的法律體系是出現在清末,但這種近代意義上的法律體系僅是指法律規范形成法律部門之后,由法律部門構成的體系。在中國近代以前沒有嚴格的部門法的劃分,一直是一種“諸法合體”的狀態,但是這也是一種更廣泛意義上的“法律體系”所以D的表述是錯誤的,因此本題應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