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要對制度性的法條給予重視。同時還需要注意歷次憲法,由其是最近一次憲法修改的內容、比較。2004年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考察概率極大。
組織法涉及一系列法條,由于內容繁多而分值又不對等,所以建議以教材為復習重點,而不是大量看法條。
選舉法主要有《全國人大選舉法》和《地方人大選舉法》,可以通過制表來達到復習目的,但也不贊成牽涉過多精力。(每年必考,但最多2分)
《立法法》在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的考試中均有涉及,屬于比較重要的法條,建議采用制作表格方式進行復習。
法制史(10分左右)
2003年司法考試新增法制史,所以沒有已往的經驗借鑒。建議以當年的教材為準。
2003年的教材中,中法史與外法史的比重大致為7:3。中法史中,古代法制史的內容與近代法制史的內容比重也大致為7:3;外法史相對比較簡單。但考試中沒有體現教材中的比例,中國近代法制史的考題占了不少比例。
個人認為法制史的復習最好利用最后兩個月左右時間強記(因人而異)。由于法制史題目基本就是考察記憶,所以分數應該力爭拿全。
經濟法(平均分值20分)
經濟法分值基本穩定在20分左右,其所涉及的法律也將近有二十多個。建議以熟讀教材為復習方法,不要通過看法條復習。經濟法主要涉及競爭法、消費者權益法、財稅法、勞動法、金融法、土地法和房地產法、環境法。
競爭法由三個法組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招投標法》、《拍賣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熟悉不正當競爭行為。由于是客觀題,所以不用死記硬背,只要熟讀即可。能夠判斷哪些情況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屬于哪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就可以了。
《招投標法》主要熟悉:1、哪些項目必須招投標;2、招投標與一般合同訂立的區別;3、招投標過程中,具體步驟的法律定性(例如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是要約,中標通知是承諾等)
《拍賣法》主要熟悉:1、拍賣企業設立的特別規定;2、拍賣與一般買賣的區別;3、拍賣的一般規則(例如價高者得、底價條款等);4、拍賣的特殊規則(例如不保證條款及其限制等)
消費者權益法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產品質量法》組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熟悉消費者權利,以及哪些情況適用“退一賠一”。需要注意“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中對“退一賠一”原則的擴大運用:《消法》規定欺詐時適用,最高院的意見中將惡意違約也作為可以適用的情況。
《產品質量法》注意和民法規定的民事責任進行比較,不是非常重要。
財稅法由稅法、《會計法》、《審計法》組成
稅法是財稅法中的重點。主要是熟悉一些稅種,三種流轉稅(消費稅、營業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企有特別規定)等。了解三種流轉稅的差異;個人所得稅不同的繳納比例;企業所得稅,特別是外企所得稅的繳納比例。稅法一般會考2-3分,但非常復雜(CPA考試中稅法是獨立的一門考試),所以不贊成耗費太多精力時間。
《會計法》、《審計法》不重要,建議大膽放棄。
《勞動法》是經濟法中較為重要的部分,曾經在第四卷中考過一道7分的案例題。勞動法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勞動合同和勞動基準法。
勞動合同主要熟悉:1、勞動合同應包括的條款;2、勞動合同無效的條款;3、集體勞動合同;4、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等等。
勞動基準法主要涉及勞動保障問題,例如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加班時間、加班報酬等等。勞動爭議的處理要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相結合復習。
金融法主要包括《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期貨法》。金融法相對不是很重要,建議放棄。
《商業銀行法》注意:1、不同規模銀行設立的注冊資本金數額;2、銀行間拆借等制度;3、銀行的接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