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私法
第三卷私法卷由兩部分組成:民商法與民訴法。
民商法分為民法和商法兩部分。民商法內容繁多,理論要求較高,而且我國又沒有民商法典,所以復習時不可單純看教材和法條,還要輔以輔導書幫助理解。
民法部分主要分為:民法總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婚姻家庭與繼承、人身權。
民法總論,圍繞《民法通則》及民法通則的解釋(簡稱《民意》或《200條》)展開。復習應該特別注意:
1、 代理。各種不同的代理,以及代理效果,由其要注意追認的效力;
2、 侵權行為。尤其需注意特殊侵權行為的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還是推定過錯責任原則);
3、 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主要是不同情況的處理,例如無因管理物滅失等;
4、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但民法理論存在的制度,例如善意取得等。
物權,由于我國沒有物權法,所以具有物權法性質的《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顯得尤為重要,《擔保法》(包括司法解釋)在整個民法考試中所占的比重也非常大。尤其要注意《擔保法》與擔保法解釋的區別,擔保法解釋對《擔保法》的修改非常大,建議列表復習。
典權,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典權,但卻存在典權制度,建議以指定教材為準。
債權,分為合同之債和侵權之債。侵權之債在民法總論中已經講到,這里不再重復。合同之債圍繞《合同法》展開。
《合同法》總則需要全面深入復習,幾乎全部是重點。
《合同法》分則:
1、 買賣合同最為重要,需要結合民法一般理論進行復習;
2、 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3、 融資租賃合同,以“融物”達到“融資”目的,常見考題;
4、 贈與合同,哪些贈與合同不可撤銷,贈與合同為諾成性的;
5、 借款合同,民間借貸是實踐性的;
6、 加工承攬合同,(1)加工人和承攬人的權利義務(2)注意區分與買賣合同的區別,例如包工包料的情況下,是加工承攬還是買賣?萬一該物品滅失其風險誰承擔?
7、 建設工程合同,(1)首要精神就是保證工程質量(2)注意合同法286條及其司法解釋的特殊規定(小業主優先于工程隊受償,工程隊優先于銀行抵押債權受償,是“債權破除物權”)
8、 技術合同,不重要。
9、 保管合同,有償保管與無償保管情況下,保管人的義務不同;
10、 倉儲合同,倉單具有物權憑證的效力;
11、 委托合同,隱名代理、顯名代理的規定,與民法中的代理有所不同;
12、 居間合同,居間人酬勞的支付。
知識產權,分為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三部分,以著作權最為重要。以指定教材結合法條的方式進行復習,注意《實施細則》的規定。知識產權部分考試偏重記憶,對理解要求不高。
著作權需要特別注意著作權的限制、鄰接權;
專利權需要熟悉專利申請的過程,及三種不同專利所要求達到的標準、保護程度;
商標權需要熟悉商標申請的過程,與不正當競爭相比較,商標圖案文字的限制;
專利申請與商標申請的程序,與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略有不同,究竟以何者為準,建議按照不同試卷而定——如果是第二卷,那么就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答題;如果是第三卷,就按照《專利法》和《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