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注意:1、注冊資本金的限制;2、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的不同規定;3、保險公司的接管等。
《證券法》、《期貨法》建議放棄。
土地法和房地產法分為《土地法》和《城市房地產法》。司法考試側重對《土地法》的考察,對《城市房地產法》的考察不多。
《土地法》重點:1、土地的不同性質;2、集體所有土地四種不同的使用權;3、土地使用權期限(除了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40年,其他用地均為50年),等等。
《城市房地產法》房地產開發的特殊規定,例如土地閑置一年的處理、閑置兩年的處理等。
《環境法》重點:1、“三個同時”(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使用);2、承擔了行政責任并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3、訴訟時效為三年,等等。
“三國法”(平均分值40分)
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被統稱為“三國法”,是第一卷中的重頭,但分成三部分后,每部分的分值并不高,所以考察仍以記憶題為重點,但需結合理解。除國際經濟法有部分內容需要死背外,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均只需熟讀即可,也可以采用圖表方式進行記憶。
國際公法的重點是國際空間法、外交關系法、領事關系法。尤其是外交關系法與領事關系法的比較,推薦采用圖表方式進行復習。國際空間法區分為領土制度、領空制度、領水制度、外層空間制度(外層空間的事故責任原則)。2004年由于武裝沖突較多,所以教材中加入了戰爭法內容,但考試中沒有體現,建議以當年教材為準。
國際私法的復習重點歸結為兩點:1、國際私法的基本常識,例如系屬、連接點、轉致、反致(注意完全反致)、識別、法律規避等等基本概念制度;2、我國對法律沖突的具體規定。近年對區際法律沖突的關注有加強的趨勢,需要引起重視。尤其需注意我國區際法律沖突、司法協助的規定。
國際經濟法的復習重點:1、國際貿易術語規則(建議采用圖表或畫圖方式幫助記憶);2、聯合國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與我國合同法幾乎完全一樣,除了口頭協議的效力);國際貿易支付方式(建議采用畫流程圖的方式幫助記憶);知識產權,建議在民法部分復習;海商法由于內容繁多而分值不對等,不贊成花過多精力,建議通讀;國際投資、稅收等建議放棄。
法律職業道德(平均分值10分)
法律職業道德分為法官職業道德、檢察官職業道德、律師職業道德。這些分數應該全部拿住,否則還是別考試了。需要注意“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現實中常見的并不就是允許的。
注意《法官法》、《檢察官法》中司法人員的任職條件、任職回避等制度化的規定。
《律師法》:不僅要注意律師任職條件,還要注意對律師事務所的規定。
第二卷 公法
第二卷公法卷由三部分組成:刑法、刑訴法、行政法(包括行政訴訟法)。第二、第三卷的內容比較重要,所以不詳列分值。
《刑法》復習分為總則與分則兩部分。
刑法總則部分,需結合法條、指定教材、輔導書綜合復習,要求全面理解掌握,不可死記硬背。
總則部分幾乎全都是重點,都有分值。但尤其要對犯罪構成、共同犯罪、罪數、犯罪形態給予重視。犯罪構成需要結合分則,例如有些罪名需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第四卷的案例分析中,犯罪構成會幫助分析;共同犯罪要注意共同犯罪中部分人的中止、未遂、既遂的效果;罪數要注意總則與分則具體規定的沖突,分則中不同于刑法一般理論的規定考察得較多(例如是牽連犯,分則卻規定數罪并罰)。犯罪形態要注意:1、行為犯、危險犯、結果犯等不同犯罪的既遂標準2、犯罪預備中的“后預備狀態”以及既遂中的“后既遂狀態”。
刑法分則部分,由于我國《刑法》法條中沒有具體罪名,所以建議以指定教材為主,結合法條與司法解釋,并由輔導書幫助理解。
刑法分則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四章《侵犯財產權利罪》最為重要,每個法條都不可遺漏,包括司法解釋。第六章《危害國防利益罪》、第九章《軍人違反職責罪》最不重要,建議大膽放棄。除此四章外,其它各章均有考題,但復習時還是可以按照以下原則掌握:
1、 常見多發的犯罪,例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
2、 較為嚴重的犯罪,例如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等;
3、 有完整司法解釋的罪名,例如交通肇事罪(同時還是常見多發罪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