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記并收藏
受災人員救助法規 | |
自然災害救助總則 | 1、原則: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受災群眾自救; 2、自然災害救助組織工作實行的是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 (1)國務院減災委員會—組織、領導全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國務院應急管理部—自然災害救助具體工作。 |
自然災害救助準備工作 | 1、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2)應急隊伍; (3)應急資金、物資、設備;(4)預警預報和災情信息的報告; (5)應急響應的登記和相應措施;(6)災后應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措施。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并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裝備。 |
自然災害的災后救助工作 | 1、采取就地安置與異地安置、政府安置與自行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對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2、住房重建計劃和優惠政策制定; 3、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 4、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
自然災害的救助款物管理 |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分配、管理并監督使用情況;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調撥、分配、管理自然災害救助物資; 3、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應專款(物)專用,無償使用; 4、定向捐贈的款物,應當按照捐贈人的意愿使用; 5、政府部門接受的捐贈人無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安排用于自然災害救助; 6、社會組織接受的捐贈人無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會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用于自然災害救助。 |
二、新增知識點 ——“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
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 | |
基本原則 | 1、政府主導,統籌協調;2、鼓勵支持,引導規范; 3、效率優先,就近就便;4、自愿參與,自助為主。 |
重點范圍 | 1、在常態減災階段中要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日常減災各項工作; 2、在緊急救援階段中要突出救援效率,統籌引導具有救援專業設備和技能的社會力量有序參與; 3、在過渡安置階段中要有序引導社會力量進人災區,注重支持社會力量協助災區政府開展受災群眾安置、照顧、心理疏導等工作; 4、在恢復重建階段中要幫助社會力量及時了解災區恢復重建需求,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建工作。 |
主要任務 | 1、社會力量參與救災面臨的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抓緊完善支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有效參與救災工作的保障條件; 2、具體任務:完善政策體系、搭建服務平臺、加大支持力度、強化信息導向和加強監督管理。 |
三、小結
國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災害救助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對受災人員的臨時救助是我國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2020年新版教材中,新增了知識點“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近幾年社會組織的迅速發展,在救災工作中所發揮了積極作用。政府高度重視,也為之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方面的支持。因此,考生在復習的時候,需要重點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