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社會工作實務(中級)試題
每日一練(5.2)【下載App在線做題】
今年已經28歲的小浩是一名在社區服刑的矯正對象。當年由于故意殺人罪,談判處20年有期徒刑。在監獄服刑期間,小浩因表現良好屢獲減刑,服刑12年后提前釋放。出獄后,小浩隱瞞了自己在社區服刑的情況,找到了一份酒店服務員的工作。由于酒店工作時間與社區矯正個案工作者要求的參與社區勞動的時間安排相沖突,社區矯正工作者認為小浩服刑態度有問題,多次在公開場合批評他,為了表明自己沒有問題,在經過劇烈思想斗爭后,小浩辭掉了酒店的工作。由于小浩在工作期間表現非常好,酒店老板想挽留小浩,在小浩告知實情后,酒店老板不但沒有埋怨他隱瞞自己的情況,反而將其工作時間調整,以方便小浩參加社區矯正的一些活動。負責社區矯正的社會工作者J,解到實際情況后,動員小浩在社區矯正小組活動時談談自己的經歷。當小浩聲淚俱下地談到出獄后改過自新的決心,以及實際生活中遭遇的種種挫折和矛盾時,在場的矯正對象和矯正工作者都感受到了心靈的震撼。
【問題】
請從矯正社會工作者的角度,分析上述案例中社區矯正,作者的介入行為存在哪些問題?應該遵循哪些矯正社會工作的理念去改進服務?
分析上述案例可以發現,社區矯正工作者在處理小浩的個案工作中,其思想觀念和工作方法與矯正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理念有相互沖突的地方。
首先,社會工作對人的一個基本看法就是:相信每一個人在一定條件下都是可以改變的,也就是相信人具有可塑性,即便是矯正對象也是如此。但是,這個個案中的社區矯正工作者卻沒有這樣去做,對小浩想通過努力[作從而改過自新的決心造成嚴重的打擊。
其次,社區工作者在這里沒有遵從“個別化”的原則,沒有對小浩的矯正活動安排做個別化處理。個別化原則相信:每一個接受矯正的犯罪人員,不管他們的犯罪性質和程度是否相同,他們被判處的刑罰措施是否相同,但他們接受矯正的生理、心理等基礎條件各不相同,不能用先人為主的觀點和態度來判斷他們所面對的問題,也不能用一成不變的方法來實施矯正。
顯然,社區矯正工作者在這里沒有傾聽和觀察矯正對象的一言一行,沒有真正進入小浩內心世界,了解其問題產生的原因和處境,而是用統一的時間安排和不可變更的要求對不同的矯正對象進行統一管理,這種做法難以達到矯正的真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