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績測驗也稱為成就測驗,主要有斯坦福成就測驗、教育進步序列測驗、學績水平測驗、單科學績測驗、兒童學習能力測驗等。
(一)斯坦福成就測驗
這是最早的綜合學績測驗,于1923年編制出版,以后經過多次修訂。該測驗適合于小學和初中。測驗的目的是考查學生是否掌握中小學課程公認應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測驗分四種量表:幼級量表,適用于小學一至三年級;初級量表,適用于小學三至四年級;中級量表,適用于小學五至六年級;高級量表,適用于初中一至三申級。
(二)教育進步序列測驗
該測驗是用來評定學生將課程中所學知識運用于實際的能力。
它適用于小學四年級至大學二年級學生。測驗分為四級水平:第一級水平適用于小學四至六年級;第二級水平適用于初中一至三年級;第三級水平適用于高中一至三年級;第四級水平適用于大學一至二年級。測驗內容包括閱讀理解、聽覺能力、寫作短文、寫作知識、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項目。
(三)學績水平測驗
這是由北京師范大學心理系和總參政治部宣傳部編制的中小學生學績水平的綜合測驗。測驗分為三個級別,分別測量小學生、初中生和高中生的學績水平。
(四)單科學績測驗
單科學績測驗是以單一學科的內容編制的學績測驗,如語文學績測驗、數學學績測驗、英語學績測驗等。
(五)兒童學習能力測驗
該測驗由我國學者林傳鼎、張厚粲等根據澳大利亞教育學會制訂的學習能力測驗(TOLA)修訂而成,適用于測定小學五、六年級學生的一般學習能力,并預測他們是否具備學好初中一年級課程的語言和推理能力。該測驗是一種團體測驗,整個測驗由三個分測驗組成,即找同義詞、算術推理、語言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