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支付的所得稅款”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的所得稅,不包括本期退回的所得稅,本期退回的所得稅在“收到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返還”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1.“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費”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稅費,包括本期發生并支付的稅費,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發生的稅費和預交的稅金,如支付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預交的營業稅等。不包括實際支付的已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等。
本項目可以根據“其他應交款”、“待攤費用”、“應交稅金”、“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2.“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捐贈現金支出、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現金支出、支付的保險費等,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現金”、“制造費用”、“銀行存款”、“營業外支出”、“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因股權性投資而收到的現金股利,以及從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分回利潤收到的現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項目可以根據“應收股利”、“投資收益”、“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取得債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因債權性投資而收到的利息。不包括債權投資收回的本金,債權到期收回的本金在“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投資”、“應收利息”、“長期債權投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公司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扣除所發生的現金支出后的凈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回的現金凈額如為負數,應在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中單列項目反映。
5.“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借款利息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單獨反映。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的固定資產,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現金作為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現金作為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權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權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包括公司取得的短期股票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公司以非現金的固定資產、商品等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現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單獨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債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債權投資支付的現金,包括公司購買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債券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公司取得的除長期債券投資以外的其他債權投資所支付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內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9.“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吸收權益性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收到的投資者投入的現金,包括以發行股票方式籌集的資金實際收到的股款凈額(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發行股票方式籌集資金而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審計、咨詢等費用,在“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不從本項目內扣除。本項目可以根據“股本”、“資本公積”、“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發行債券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發行債券實際收到的現金(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公司自行發行債券支付的發行費用,在“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不從本項目內扣除。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債券”、“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借款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資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的借款本金、償還債券本金等。公司償還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在“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對于以非現金償付的債務應在報表附注中說明。
6.“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為籌集長期使用的資金而發生,由公司直接支付的發行股票和債券的費用。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或債券,由受托單位直接從發行收入中抵扣的各項發行費用,不在本項目內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這里所說的現金支出是指資金到達企業之前發生的前期費用,不包括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
7.“分配股利或利潤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以及支付給其他投資單位的利潤。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股利”、“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