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點講解二十一、股份發行
(一)股份和股票的概念
1.股份是指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按相同的金額或比例劃分為相等的份額。
(1)所有股東持有的股份加起來所代表的資本數額即為公司的資本總額。
(2)每股金額相等,所表現出的股東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
2.股票是指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股份的表現形式。
(1)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記載著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2)股票是證權證券。任何人只要合法占有股票,其就可以依法向公司行使權利。
(3)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當采取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4)股票是流通證券。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依法進行交易。
(二)股票的種類
普通股和優先股 |
普通股是指享有普通權利、承擔普通義務的股份,是股份的最基本形式。依照規定,普通股股東享有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認股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 |
優先股是指享有優先權的股份。公司對優先股的股利須按約定的股利率支付,不受公司盈利大小的影響。在公司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先于普通股股東取得公司剩余財產。但是,優先股股東不參與公司決策,不參與公司紅利分配。 | |
國有股、發起人股和社會公眾股 |
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國家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
發起人股是指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 | |
社會公眾股是指個人和機構以合法財產購買并可依法流通的股份。 | |
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
記名股票是指在票面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
無記名股票是指在票面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 |
(三)股份的發行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
(1)同一次發行中的同一種股份應當具有同等的權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同類股份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2)在同次股份發行中,相同種類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和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3)不允許任何人進行內幕交易、價格操縱、價格欺詐等不正當行為獲得超過其他人的利益。
2.同股同價原則
同股同價,是指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是相同的。
(四)股票的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因為,低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違背資本充實原則,使股票發行募集的資金低于公司相應的注冊資本數額。
(五)公司發行新股
1.發行新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再向社會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募集股份,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行為。
2.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1)新股種類及數額;
(2)新股發行價格;
(3)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4)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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