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所得范圍
企業應稅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應稅所得來源地標準的確定
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6)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例題2·單選題】下列符合企業所得稅中所得來源確定的是( )。
A.提供勞務,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B.銷售貨物,按照賣方所在地確定
C.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購買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D.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所得來源的相關規定。選項B:銷售貨物,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選項C: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選項D: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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