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中級經濟法關鍵在記住法條,然后勤看勤背,為了幫助大家攻克中級經濟法條,233網校學霸君為大家整理了《中級經濟法》法條,趕緊來學習吧!
中級經濟法必背法條: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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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件: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或第三人之動產+債權已到期+動產之占有與債權屬同一法律關系
【一般留置】留置權的適用范圍不限于保管合同、運輸合同、承攬合同等特定的合同關系,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只要法律不禁止留置,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 債權人均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
【商事留置】
(1)企業之間留置的動產與債權 并非同一法律關系 ,債務人以該債權不屬于企業持續經營中發生的債權為由請求債權人返還留置財產的,法院應予支持。
(2)商事留置的動產必須是債務人所有,而非第三人所有。企業之間留置的動產與債權 并非同一法律關系 ,債權人留置第三人的財產,第三人請求債權人返還留置財產的,法院應予支持。
2、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6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
3、同一動產上己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