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中級經濟法關鍵在記住法條,然后勤看勤背,為了幫助大家攻克中級經濟法條,233網校學霸君為大家整理了《中級經濟法》法條,趕緊來學習吧!
中級經濟法必背法條: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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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權占有(物權、債權)VS無權占有(搶奪):
二者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不同。有權占有因其有占有的權源,受法律保護,他人請求交付占有物時占有人有權拒絕。而無權占有的占有人,因其占有不具有權源,無權拒絕有權源的人對其交還占有物的請求。此外, 因侵權行為占有他人之物,無權在占有物上無權主張留置權。
2、善意占有VS惡意占有:
(1)動產善意取得
(2)占有人與回復請求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因善意占有或惡意占有而有所不同。
(3)善意占有人與惡意占有人是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有所不同。
(4)是否賠償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不足以彌補的損失,善意占有人與惡意占有人有所不同。
3、自主占有VS他主占有:
(1)將物據為自己所有而排斥他人占有的意思,但不要求物客觀上確屬自己所有。所以,雖非自己的物,但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的,仍屬自主占有,如盜竊者對于所盜贓物的占有。
(2)他主占有,是指不以所有的意思而為占有,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質權人等對標的物的占有。
4、直接占有VS間接占有:
(1)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實上占有其物, 即直接對物有事實上的控制,如質權人、保管人、承租人等對物的占有。
(2)間接占有,是指自己不直接占有其物,基于一定法律關系而對事實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還請求權,因而對其物有間接控制力,如出質人、出租人等基于一定法律關系對物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