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存貨
第一節存貨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例題6】甲企業發出實際成本為140萬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業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甲企業和乙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企業根據乙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其支付加工費4萬元和增值稅0.68萬元,另支付消費稅16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企業收回該批半成品的入賬價值為()萬元。(2007年考題)
A.144B.144.68C.160D.160.68
【答案】A
【解析】該批半成品的入賬價值=140+4=144(萬元)。
【例題7】下列各項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應計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的有()。
A.支付的加工費
B.隨同加工費支付的增值稅
C.支付的收回后繼續加工的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
D.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銷售的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
【答案】AD
【解析】隨同加工費支付的增值稅應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支付的收回后繼續加工的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應計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例2-2】甲企業委托乙企業加工材料一批(屬于應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7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成并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已經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甲企業按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發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20000
貸:原材料20000
(2)支付加工費用和稅金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消費稅
=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20000+7000)/(1-10%)=30000(元)
委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稅額=30000×10%=3000(元)
應交增值稅稅額=7000×17%=1190(元)
①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90
——應交消費稅3000
貸:銀行存款11190
②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7000+3000)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90
貸:銀行存款111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原材料(20000+7000)27000
貸:委托加工材料27000
②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20000+10000)30000
貸:委托加工材料30000
2.自行生產的存貨
自行生產的存貨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
制造費用分配率=制造費用總額÷分配標準總額
某產品應分攤的制造費用=該產品分配標準×制造費用分配率
【例2-3】某企業生產車間分別以甲、乙兩種材料生產兩種產品A和B,2007年6月,投入甲材料80000元生產A產品,投入乙材料50000元生產B產品。當月生產A產品發生直接人工費用20000元,生產B產品發生直接人工費用10000元,該生產車間歸集的制造費用總額為30000元。假定,當月投入生產的A、B產品均于當月完工,該企業生產車間的制造費用按生產工人工資比例進行分配,則:
A產品應分攤的制造費用=30000×[20000/(20000+10000)]
=20000(元)
B產品應分攤的制造費用=30000×[10000/(20000+10000)]
=10000(元)
A產品產品完工成本(即A存貨的成本)=80000+20000+20000
=120000(元)
B產品產品完工成本(即B存貨的成本)=50000+10000+10000
=70000(元)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過提供勞務取得的存貨
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于該存貨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例題8】下列項目中,一般納稅企業應計入存貨成本的有()。
A.購入存貨支付的關稅B.商品流通企業采購過程中發生的保險費
C.委托加工材料發生的增值稅D.自制存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直接費用
【答案】ABD
【解析】購入存貨支付的關稅和自制存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直接費用應計入存貨成本;商品流通企業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應當計入存貨采購成本,委托加工材料發生的增值稅應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不計入存貨成本。 www.Examda.CoM
第二節存貨發出的計價
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取消了后進先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