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包括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債券投資是指事業單位購入的國庫券等債券。其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固定資產、材料等)和無形資產等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事業單位應設置“對外投資”總賬科目核算對外投資。
(一) 債券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購入各種債券時,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對外投資”項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要反映事業基金中投資基金的增加和一般基金的減少,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債券到期收回投資或將未到期的債券對外出售,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借貸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要調整事業基金相關明細科目,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時要調整事業基金相關明細科目,原因是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資金來源主要是歷年累計收支結余,沒有可運用的事業基金則不能對外投資;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后,可安排用于彌補日常收支差額的資金相應減少。
(二) 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按照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固定資產賬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三) 以材料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如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科目,按照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金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和應交增值稅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如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材料賬面價值貸記“材料”科目,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使用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四) 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借貸方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應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