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金融機構(掌握性質及業務特點)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在特定時期政府為解決銀行業不良資產而設立的金融機構。
業務:收購處置各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
2、農村信用社
特點:社員互助合作、民主管理、服務社員。
3、信托投資公司
本質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代人理財時是以受托人的名義進行。
4、財務公司
為企業集團成員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987年第一家集團財務公司——東風汽車工業財務公司成立。
業務: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咨詢,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保險代理,成員單位提供擔保,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和委托投資,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貼現與承兌,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等。
5、金融租賃公司
專門承辦融資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986年我國第一家持有金融營業許可證的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租賃公司。
業務:租賃業務、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外匯借款等。
6、小額貸款公司
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服務農村為目的。
二、我國的金融調控監管機構及其制度安排(掌握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
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概括來說為“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模式。具體來說主要有: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等。
(一)中國人民銀行(掌握性質和職能)
1、中國人民銀行的歷史沿革(了解,自己看)
2、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和地位(掌握性質)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人行的性質。
地位:在國務院領導下,具有相對獨立性。
3、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掌握)
書上是18條P73頁。總結起來是以下幾個方面:
(1)發行的銀行:發行、管理人民幣、制定執行相關政策(貨幣政策、人民幣匯率政策、支付結算規則等)
(2)銀行的銀行:監督銀行間各種市場(同業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制定規范金融控股公司的規則并執行,最終貸款人。(為銀行辦理存、貸業務及對銀行業務的監管轉由銀監會執行)
(3)國家的銀行:經理國庫、代表國家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監督管理的銀行:擬訂金融發展與改革規劃、完善金融機構運行規則、金融統計、金融信息化、反洗錢、社會信用體系(征信)建立等。
(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掌握性質和職能)
1、我國銀行業監管體制的沿革(自己看)
無專門的監管法規和機構(84年以前)——人行監管(84年以后)——銀監會(2003年4月以后)
2、中國銀監會的性質(掌握)
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銀行等銀行性金融機構,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由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
注:誤區,銀監會不僅監管銀行類金融機構,不能顧名思義。
3、銀行監會的職責(掌握)
教材上16條P75頁。總結來看:
(1)市場準入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
(2)銀行經營監管(重點職能):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管的任職資格管理、金融機構經營規則、業務活動(并表監管、經營相關數據統計)、風險狀況、突發事件、接管或重組可能發生信用危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撤銷違法經營、經營不善的銀行金融機構、查處涉嫌金融違法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取締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
(3)其他監管職能: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國務院交辦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