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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簽訂與審查
1. 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
1.1 合同談判前需有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儲備
■這是合同談判人員應具備的最基本條件
1.2 合同談判的準備工作
■談判人員的組成(三類人員)
◇懂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與政策的人員
◇懂工程技術方面的人員
◇懂建筑經濟方面的人員
■相關資料的收集
◇對方的資信狀況
◇履約能力
◇發展階段
◇已有成績
◇工程的由來
◇土地情況
◇項目進展
◇資金來源
◇雙方參加談判的人員名及其情況
■對談判主體的分析
◇發包方需要進行的分析
→確定合同的標的物
→進行招標投標工作的準備
→對承包方進行考察
→全面考察承包方資質與能力
◇承包方需要進行的分析
→對發包方進行調查研究
→對原則性問題不能讓步
→注意項目本身是否有效益,己方是否有能力承接
◇對對方的分析
→對對方談判人員的分析
→對對方實力的分析
◇談判目標可行性及雙方優勢與劣勢分析
→雙方目標是否合理
→雙方優勢劣勢分析
■擬定談判方案
◇列出雙方能取得一致的內容
◇列出原則性的分歧問題
◇列出談判的重點和難點